把酒言欢的老友相聚以惨烈车祸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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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华萱 施海 青獬 秀舟
时间:4月27日 地点:平阳法院
爱子从国外回来探亲,与好友相约聚餐,哪知聚会后的一场车祸,让他的人生遭遇重大变故。肖某父母在悲痛之余将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这个肇事者不是别人,正是肖某的发小——梁某。
肖某和梁某是多年老友,肖某毕业后在安哥拉的一家外企担任翻译工作,很少回家,两个小伙子难得才能见上一面。
2014年5月,肖某趁休假期间,回国探望父母,同时约好友梁某、周某聚餐。但周某当天有事不能前往,为出行方便,肖、梁二人提出向他借一辆车。周某想到自己家族开办的机械厂里有一辆小轿车刚好空闲,欣然答应。但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一场温馨相聚竟以惨烈的车祸收场。
当晚,肖某、梁某把酒言欢、无所不谈。酒后,梁某开车送肖某回家,开车途经平阳鳌江镇火车站大道时,梁某醉眼迷离,撞上了前方违章停靠的大货车。路人见状赶忙报警,肖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梁某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调查,事发时梁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1mg/100ml,系醉酒驾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事发当晚,肖某父母在接到医院通知后,急忙赶至医院。经抢救,肖某虽保住一命,却成了“植物人”。
肖某自幼家境贫寒,又是家中独子,父母一心供养儿子读书成材,好日子眼看有盼头了,却遭遇如此灾祸,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虽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了12万元,但对肖家来说,后续的天价医疗费成了一块心病。
为了儿子的医疗费,肖某的母亲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平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梁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50万余元,梁某驾驶轿车所属的平阳县某机械厂、事故中货车所属的平阳县某运输公司对上述经济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予以先行赔偿。
在原告起诉之前,梁某也垫付了医疗费用30.8万元,还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6个月。此案开庭时,梁某的代理律师表示,梁某虽然是事故责任人,但事发当晚,肖某明知梁某已处于醉酒状态还同车,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减轻梁某的责任。
结合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法院最终酌定被告平阳县某运输公司承担30%的责任,被告梁某承担56%的责任,原告肖某因自身存在过错,承担14%的责任。在查明事实后,法院认定肖某超交强险部分损失为227.4万元,扣除梁某先行赔付的款项,他还需支付赔偿款约9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