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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庭 审

被调离女友身边,他“火”了

时间:4月26日 地点:青田法院

  “汽油燃烧太快,容易伤到自己,柴油好一些,可以慢慢燃烧”,深思熟虑之下,李某用柴油点燃了自己工作过的地方……

  这一切都是因为一次岗位调动引发的。

  李某在青田石门洞林场工作,期间,他认识了女同事小丽(化名),两人还谈起了恋爱。去年8月,领导找李某谈话,想把他换到另一个护林点工作。李某很不高兴,因为如此一来,他就无法和女朋友朝夕相处了。

  “我就是气不过领导调动我岗位,心里憋屈,才想到把房子烧了,让领导难堪的。”李某说。

  2015年8月22日晚上7点多,李某到达平时做事的际后护林点后,找出了几年前存着的一可乐瓶柴油,决定用来放火烧楼。

  当晚,李某开车赶到林场的接待中心,因为长年在林场上班,他知道接待中心晚上很少有人会留下来过夜。他拿着装有柴油的可乐瓶,走进大楼一楼的厨房,用菜刀把煤气管割破,然后把部分柴油倒在煤气灶边。接着,他再沿着木质楼梯走到二楼,把剩下的柴油往外倒,直至可乐瓶中的柴油倒完。

  一切准备就绪后,李某用打火机点燃倒空的可乐瓶,再回到厨房,点燃煤气灶旁一条浸有柴油的洗碗布。

  李某放完火回家后,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据,还特地去邻居聊天,并称自己要回海南老家。第二天晚上9点多,李某因形迹可疑被抓获。

  经鉴定,李某所烧毁的石门洞林场接待中心的修缮费用为47881元。案发后,李某的家人已对接待中心进行了修缮,并取得了谅解。

  李某因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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