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平分”增值税收
发改委:借“营改增”涨价是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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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李洪鹏
5月1日,已试点4年的营改增正式全面推开,昔日地方第一大税——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方案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暂定2-3年。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营改增税收 中央地方五五分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税制改革要达到“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效果。
《通知》中称,制定该过渡方案,是考虑到目前税制改革未完全到位、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还有一个过程。
方案明确,过渡期内,将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对于增值税,央地分成比例为五五分。
此外,为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中央上划收入将通过税收返还的方式划拨地方;而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还将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记者注意到,此前增值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配比例为75%和25%。在营改增试点推出后,我国曾暂时规定,营改增行业的增值税100%归地方。
发改委:借“营改增”涨价是价格欺诈
据央视报道,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今起实施,但近期多家酒店、培训机构借口“营改增”涨价;一些小区物业称因“营改增”不再提供刷卡结算……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试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也觉察到了其中的猫腻。
记者注意到有关企业以营改增为理由提高费用等举报投诉和咨询越来越多。
在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上,从四月中旬的隔几天一件到下旬以来,几乎每天都有。
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比如海南的一个小区的物业打着响应国家号召,对小区物业进行涨价,这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任何企业都不应该串通涨价,这样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消费者通过12358价格举报平台就存在问题的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各级价格部门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对于发现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一定会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解读
消除重复征税 带动经济转型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营改增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
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政策取向,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可以有力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也可以说,营改增是创新驱动的“信号源”,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器”。同时,营改增通过统一税制,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使税收的中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所有的企业和行业全部都实行了增值税,而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不仅仅消除了重复征税,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税收中性的原则,还会有助于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避免企业因为税收来扭曲自己的经济行为,有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