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心壮志口才又好的她其实是骗子
时间:5月5日 地点:上城法院
“我具备赚钱的天赋,只要放我出去,给我几年时间,我就能全部还本付息。我是一个刚直倔强的老人,从不说假话,我宁可自己背骂名,也绝不让债主吃亏。”65岁的吕某某这样信誓旦旦地表态。乍听之下,她像是一个雄心壮志的企业家,但其实,她因涉嫌诈骗罪在法庭受审。
吕某某是杭州一家广告装潢单位的退休人员,早年曾经营过两家单位内部的印刷厂,自称效益很好。2007年起,吕某某开始以办印刷厂为由向他人借钱,并绘声绘色地向他们描绘着发财梦。
“你看,这是我的厂子、我的机器,你借钱给我,我就可以开工了。”
“我这里生意很好,要扩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
“利息好说,我给你年息30-50%。”
在这样的造势下,不少被害人、特别是一些老年被害人将自己多年的积蓄、甚至养老看病的钱“借”给了她。从老邻居、老领导、房东,到卖服装的小店主、儿女相亲时认识的老人、路边搭讪认识的人等等,吕某某统统来者不拒,借钱的数目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少则几千元,只要能拿到钱就行。在取保候审期间,她还问2名被害人“借”了十几万元。公诉机关查明,8年来,吕某某一共向10余名被害人“借”得800余万元。
被害人要不回钱,纷纷去起诉,可赢得了官司,还是拿不回欠款。一些被害人便开始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些钱最后都去哪了,吕某某从审查起诉到开庭阶段都没有如实交代。“我都用于投资开发了,包括路费、人员伙食费、环评费、勘测费、设计费,而且经常要给很多人送礼,逢年过节都要送,每次起码一两千。”吕某某说。
经调查,吕某某确实租过一个厂房,也买过一件机器,但用的是卖自己房子的钱,厂子也从没开过工。她名下的两家企业,多年以来营业额为零、纳税为零,员工只有寥寥几个人。公司财务说,他们确实没有业务。工厂的门卫也说,厂子从没有开工,吕某某本人一年也只来过三次,而且至今还欠他几万元工资。
“你不是说你业务能力很强吗?这么多年,你开展了什么业务?”公诉人问。
“这是我的商业秘密,我不能说。”吕某某回答。
公诉机关认为,吕某某以借钱为幌子,采用虚构经营生意,隐瞒钱款去向的方法,骗取多名被害人巨额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