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这两位母亲很纠结
一个为儿子的无情而心灰意冷 一个为无法见到儿子心急如焚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李洁
昨天是母亲节,别的母亲都沉浸在儿女的祝福中,并享受着天伦之乐,温岭的蒋老太和林女士却只能在背地里伤心。她们一个为儿子的无情而心灰意冷,一个则为无法见到儿子而心急如焚。好在,法院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
儿子回心转意,原来是盯上了房子
82岁的蒋老太有一儿一女,丈夫年轻时因犯重罪,终生与牢房为伴,蒋老太倾尽所有,独自将兄妹俩抚养长大。
谁知,孩子都成家后,负责照顾蒋老太的儿子却开始嫌弃老母亲唠叨。8年前,他骗取了母亲毕生的积蓄在市里买了一套商品房,撇下蒋母“另起炉灶”。
好在,女儿很孝顺,不时嘘寒问暖,闲暇时还接母亲到城里住一段时间,让蒋老太享受天伦之乐。于是,蒋老太立下遗嘱:老家的房屋在她百年之后由女儿继承。
3年前,不知从何处得知消息,老家房屋要拆迁了,与母亲素不往来的儿子突然转变态度,对八旬老母“大献殷勤”,还经常带着孩子一起回老家“弥补孝道”。年迈的母亲以为儿子真的回心转意了,并不知道其实儿子另有打算。
去年1月,拆迁成为现实,老房子换成了90平米的安置房。温岭的房价挺高的,房子一转手就能大赚一笔。儿子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母亲,这时,老母亲才知道原来儿子突然“回归”是为了什么,表示坚决反对。
“我已经立好遗嘱,把房子给你妹了。”蒋老太郑重地说。
见自己的一番心血化为泡影,儿子大怒,要求母亲必须拿出房款的60%,否则就与房子共存亡。他还将老母亲告上了法庭。
5月5日,温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儿子的诉请。只可惜,一纸判决只是解决了一时的纷争,蒋老太已被儿子深深伤害。
离婚后四个月,她再也没能见到儿子
林女士与前夫在去年12月离婚,当时,他们的儿子乐乐才4岁。在温岭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对乐乐的抚养和探视问题达成了协议:乐乐由前夫抚养并承担抚养费,林女士每月可探望两次,时间固定在周末,林女士可在周日8:30将乐乐接走,18:00送回。
可在离婚后的4个月时间里,林女士根本没机会见乐乐。每到探视时间,林女士总是很兴奋地提着乐乐喜欢的零食和玩具去接乐乐,可最终连乐乐的面都没见着,要么是乐乐被爷爷奶奶藏起来,要么是前夫恶言相向将林女士赶出来,双方为此事多次发生争吵。
林女士心里很难受,经常以泪洗面。“五一”小长假刚过,林女士实在不能忍受见不到儿子,无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执行历来是个大难题,法官不可能用强制执行的手段将乐乐“抢过来”让林女士探视。另外,探视是持续性的,如果方式不当,极易再次引发父母之间的冲突,这样不仅会对乐乐造成二次伤害,也会给林女士今后的探视带来更大的难度。
日前,执行法官多次找双方沟通,试图从林女士前夫的家人入手,劝说林女士的前夫和乐乐的爷爷奶奶放弃成见,从有利于乐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同意林女士对乐乐的探望。目前,这个案子还在执行当中。5月7日,执行法官将乐乐接到林女士身边,让母子俩见了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