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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土豪”一夜暴富 青山满目疮痍

衢州衢江检察院果断行使法律监督权,捕了非法采矿者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刘霞 陈时康

  本报讯 短短两三年,一个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开名车住豪宅的“土豪”。这背后,是长期挖山采矿、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非法牟利,以及面对行政部门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置之不理。近日,经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依法开展监督,长期非法开采矿产获利的“土豪”方某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批捕。

  方某某年近五十,是衢江区杜泽镇四村周村殿的村民,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却颇有“经济头脑”。2004年12月,方某某从另两位村民手中转包了周村殿后背山的一块山地,并于2013年6月注册成立了衢州市衢江区某废渣经营部。

  之后,方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了人,又租了炮头机、铲车、挖机、货车等工具,开始“挖山”。挖下来的页岩,方某某全都卖到了附近的水泥厂及建筑工地。

  靠着夜以继日的挖山采矿,到2016年3月,方某某开采的页岩总量达10余万吨,非法获利高达百余万元,方某某也一夜暴富,买了名车和豪宅。

  方某某一心想着赚钱,而他承包的山地却已被挖得满目疮痍,整个山头都被挖平。见环境被严重破坏,村民不满,纷纷举报。

  衢江区国土分局接群众举报后调查发现,方某某开采的矿种为水泥配料页岩,需有采矿许可证才能开采。但实际上,方某某并未办理过任何开采审批手续。2015年7月,衢江国土分局向方某某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开采。

  但是,方某某并没有停手。衢江区检察院杜泽检察室的检察官在走访群众时收到村民反映后,将线索移交该院民行科。2015年12月,衢江区检察院民行科向衢江区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立案调查。2016年1月,衢江国土部门再次向方某某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但方某某继续铤而走险。

  由于方某某的非法采矿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经衢江区检察院依法监督,2016年3月30日,衢江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将方某某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刑拘。

  鉴于方某某案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他被刑拘后,衢江区检察院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开展侦查。

  2016年4月29日,方某某涉嫌非法采矿一案移送衢江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官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并提讯了犯罪嫌疑人方某某,最终确认方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获利达百余万元。鉴于其犯罪行为对矿产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影响恶劣,5月6日,衢江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某作出了批捕决定。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土豪”一夜暴富 青山满目疮痍 2016-05-11 2 2016年05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