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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案 卷

千岛湖有机鱼吃得偷不得

淳安警方打掉两大公司化、家庭化盗销包头鱼犯罪团伙

盗捕者使用的三层刺网
警方抓捕嫌疑人

  通讯员 严一婷 何润政 鲁慧文 本报记者 陈洋根

  千岛湖有机鱼名声在外,上个月千岛湖有机鱼首次卖到了香港。据悉,一般做大鱼头这道菜的鱼,用的都是包头鱼,本名鲢鳙鱼,是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专营产品,其他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千岛湖水域捕捞。

  不过,偏偏就有人盯上了千岛湖里的有机鱼,做起无本万利的“生意”。昨天,淳安县公安局发布消息,当地警方成功侦破了两大盗销鲢鳙鱼犯罪团伙,3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陆续有团伙成员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犯罪团伙大都是盗捕销一条龙,有的采取“公司化”模式运营,涉案人员众多且为多个家庭组合,相互之间各有分工。

  夫妻“搭档”作案

  记者了解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32名嫌疑人大多来自7个家庭,不少是夫妻“搭档”,汪某和妻子余某就是其中一对。汪某白天做水电工,他之前养过鱼,知道鲢鳙鱼在市场上比较好卖,便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和余某去盗捕鲢鳙鱼。

  夫妻俩使用三层刺网,专门捕鲢鳙鱼。他们白天踩点,夜里由余某划船,汪某负责收网和放网。为了保证鱼的鲜活度,他们把鱼捕上来后,凌晨就卖给了鱼贩子。

  “我知道盗捕鲢鳙鱼是违法的,政府也都宣传过。”落网后,汪某交代,自己还知道有人因为这事被抓过,他和妻子是一时起了贪念,为了赚钱才干的。

  目前查明,这对夫妻盗捕了1000余斤鲢鳙鱼,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

  和汪某、余某夫妻一样,其他盗捕者大多有自己的小船(包括汽油艇),并选择在夜间作案。盗捕范围大多在千岛湖的百亩畈、毛家和薛家源等水域,多的时候一次性能盗捕数百斤鱼。盗捕鱼后,一般是卖给鱼贩子,也有的自己走街串巷进行散卖。

  鱼贩收赃“公司化”经营

  徐某有家合法注册的公司,从2015年1月开始做鱼生意,专门收购盗捕来的鲢鳙鱼,直到今年3月被抓。期间,徐某总共收了几千斤盗捕鱼。

  徐某所在的团伙中,男的负责收鱼送货,女的则在摊位上负责卖鱼。妻子方某是徐某的“好帮手”,鱼是野生的还是养殖的,她一眼就能看出来。方某说,盗捕来的鲢鳙鱼和收购来的很好区分,养殖鱼的鱼背光滑些,而盗捕来的鱼有很多划痕,6斤以上的鱼最抢手。

  通常是一大早,徐某和同伙开着皮卡和厢式货车去盗捕者那里收购鲢鳙鱼(收购价格低于网箱养殖鱼),之后再将野生鲢鳙鱼与网箱养殖鱼混同一起,说成是野生鱼进行售卖。

  “我们知道卖千岛湖抓来的鲢鳙鱼是犯法的,但仍心存侥幸。”被抓后,徐某和方某等鱼贩说。

  警方化妆侦查一举端掉多个团伙

  这起案件是因为零星的群众举报而暴露的,警方通过前期线索排摸,锁定了两个盗销鲢鳙鱼犯罪团伙。在侦办盗销鲢鳙鱼专案中,淳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主动介入,针对该犯罪团伙成员前科人员较多、反侦查意识较强、交易隐蔽性较大等实际,制定周密的抓捕方案。

  因为涉案团伙结构复杂,前期侦查取证工作困难,为摸清各个团伙的组织结构和犯罪水域,专案组侦查员连续多日跟踪,时常在半夜或凌晨三点左右进行蹲守。侦查员有时化妆成钓鱼者,有时驾驶外地牌照的民用车,秘密深入盗捕者出没地以及鱼贩交易地点,跟踪嫌疑人车辆,摸清轨迹和交易数量,最后同时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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