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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于2016年3月17日刊登浙江东方之星饰品有限公司等22户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现拟在原资产包基础上增加8户,对30户债权进行整体处置(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截至2016年4月30日,新资产包债权本金余额91083.91万元,利息余额17258.20万元,债权总额为108342.11万元。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金华、台州、丽水、义乌、舟山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公告有效期:7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孙宾宾

  联系电话:0571-85774790

  电子邮件:sunbinbi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exunping@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2016-05-16 2 2016年05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