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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浙江“史上最严”环保行动持续发力

杭州一企业因污染公开道歉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裴斐

  本报讯 “我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环境法治观念不强,作出了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对公众环境权益造成了一定损害。为此,特向全市人民诚恳道歉……”5月15日,杭州市环保局收到了一份手写的检讨书,检讨方杭州万隆轴承附件有限公司因环境污染公开致歉。

  据悉,杭州万隆轴承附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负责经营、加工滚针轴承业务。5月13日,该公司因存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废水溢流外排等情况被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责令停产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在检讨书中,万隆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按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加快整改和完善,并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努力建设成为对环境友好、对群众负责的企业。

  记者了解到,为破解环保执法难问题,早在2008年,我省多个地市就推行了污染企业公开道歉制度。当年1月,嘉兴市一批污染企业共同签署了一封道歉信:“嘉兴市全体市民,我们25家企业由于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发生了违法排污行为,诚恳地向全体市民公开道歉。”信的末尾一一列出了这25家污染企业的名称,这封信在当地媒体的显要位置予以刊登。

  今年4月以来,浙江开展了“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环境执法力度堪称“史上最严”。截至目前,杭州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已检查400余家重点企业,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0余家,涉嫌违法企业50余家。杭州市环保局表示,像万隆轴承这样的违法企业必将是重点查处对象,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其过去的环境违法行为令人痛恨,但其悔改态度还是值得赞许的。

  前不久,国家环保部发布了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目的就是要突出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的核心环保工作。杭州市环保局强调,企业肩负着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只有企业对环境保护有正确的认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义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为绿色发展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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