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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过世后,养女和养父的“保姆”连打7场官司

这场“拉锯战”和一套房子有关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张茹颖 李庭

  本报讯 养父过世后,为争夺房产,养女与养父的“保姆”在近两年时间里,连打7场官司,令人唏嘘不已。日前,养女又来到仙居法院起诉“保姆”犯重婚罪,法院以已过犯罪追诉时效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陈某夫妇是仙居人,没有生育子女,1963年领养了女婴——杜某。

  1998年,养母病逝后,女子曹某走进了这个家,照顾陈某的起居生活。一家人相安无事地相处,直到2014年陈某过世,杜某和曹某为了房子彻底反目。

  原来,陈某在世时,与曹某共同购买了一处楼房,陈某还立下遗嘱,要把房子留给曹某的孩子。

  杜某得知后大为光火,将曹某告上了法庭,称房子实际上是养父出钱买的,理应由她一人继承,曹某仅是养父雇佣的保姆,要求她立即搬出房子。经过法官调解,杜某撤诉了。

  然而,这只是第一场官司,两人的诉讼“拉锯战”才刚刚开始。

  没过多久,杜某再次起诉,称她将养父的骨灰盒放置在房间内,但曹某却拿走了这个骨灰盒,令她无法祭奠养父。杜某要求曹某支付16960元作为精神损失的赔偿。

  不过,杜某很快又撤诉。到了2014年8月,杜某再次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这次被告除了曹某,还多了曹某的养女刘某。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仙居法院认为曹某安置骨灰盒的时候并未告知杜某,侵害了作为死者家属的杜某的利益,酌情判曹某赔偿杜某损失3000元。

  杜某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但诉请被台州中院驳回。

  紧接着第五场官司,杜某再次起诉要求曹某搬出养父的房屋,并确认该房屋由杜某一人继承。但法院认为,杜某虽是陈某的法定继承人,但陈某生前已将财产遗赠给了曹某的养女刘某,最终驳回了杜某的诉讼请求。

  第六场官司中,原告变成了曹某。曹某说自己安置陈某的骨灰盒时,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仪式,花去丧葬费23500元,她要求杜某归还这笔费用。不过,这个诉请也被驳回。

  第七起官司是杜某提起的自诉,她以被害人亲属的身份自诉,称曹某与养父同居时还有合法丈夫,犯了重婚罪,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法院审查认为,曹某的丈夫于2009年过世,涉嫌重婚的行为终止于2009年,杜某提起的自诉已超过5年追诉期限,故驳回起诉。

  就这样,两人在两年内已经打了7场官司。仙居法院民一庭法官介绍,案子虽然解决了,但两人的心结却没那么容易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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