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 世 相

“我对老天发誓,再偷一年,好好做人”

专偷辣条的小偷写了本“盗窃笔记”

  通讯员 丁颂明 叶圣一

  本报讯 34岁的安徽籍男子贺某近日被上虞警方抓获。让民警感到诧异的是,贺某有一本“盗窃笔记”,详细记录了50天的盗窃情况。

  贺某和妻子在绍兴打工十多年,年收入超10万元,家庭幸福。然而,赌博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由于赌博,他输了不少钱。为了填平这个“窟窿”,他干起盗窃的勾当,专偷超市。2010年,因为盗窃,贺某被法院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

  然而,出狱后不久,他又重操旧业。今年5月12日凌晨,贺某在柯桥区安昌镇的出租房内被上虞警方抓获。

  民警发现,贺某的出租房俨然一个小超市,辣条、饮料和口香糖等物品堆得满屋皆是。民警还在屋内搜出了一本“盗窃笔记”,上面详细记录了贺某50天的盗窃情况:从2月22日开始,他驾驶一辆面包车,在上虞、柯桥、宁波、杭州等城市的小超市疯狂作案,专门盗窃辣条、饮料和口香糖,得手后再转卖给农村小店。

  作案多少起?贺某也记不起来,但“盗窃笔记”记录得一清二楚。比如,4月10日那天,贺某在上虞的农村小超市作案9起,涉案金额742元。

  为何专挑农村超市?为什么盗窃辣条和饮料?贺某称,在小超市行窃不易被怀疑,所以作案以来百发百中;选择辣条、饮料这些下手,不易被发现,而盗窃烟酒等容易被发现。

  贺某说,他写这本“盗窃笔记”并不是为了显示盗窃成果,而是为了记录一年来的收入情况。

  虽是盗窃老手,可贺某觉得,盗窃这条路走不通。所以他在“盗窃笔记”上写道:“我对老天发誓,今年再偷一年,之后再也不干违法乱纪的事情了,希望老天爷能相信我这个满身千疮百孔的人,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多做积德行善的事。”

  但小偷的誓言总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目前,贺某已被警方刑拘。


浙江法制报 世 相 00003 “我对老天发誓,再偷一年,好好做人” 2016-05-18 2 2016年05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