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掉面单,收件地址改成自家的
快递分拣员使“小动作”让家里成“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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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视频截图 |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陈清平
本报讯 饮水机、冰箱、电热水器、自行车、雨伞、球鞋、被子、零食……这是近日海宁警方在男子张某的租房里找到的。这些东西,都不是张某自己买的,而是他利用快递公司分拣员的工作便利,使“小动作”得到的。
5月11日,张某所在的快递公司接到一名姓贾的男子投诉,他说自己寄出6箱袜子,而客户只收到5箱,还有1箱没有收到,价值8000多元。
快递公司立即进行倒查,很快锁定了分拣员张某。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立案后,当晚抓获了张某。
张某,40岁,山东人,去年8月来到海宁打工,在一家快递公司担任分拣员,负责义乌地区的快递分拣工作,月工资有四五千元。
今年4月,张某觉得钱不够用,想搞点外快,他决定从公司的快递件下手。
警方从监控视频中看到,5月5日晚9点开始,张某在自己负责的流水线上工作,9点42分,他选中目标,将一个大箱子放到脚边。9点48分,他钻进桌子底下,将原先的快递单撕掉,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快递面单,上面填的是他的租住地址,但收件人和电话都是虚设的。换好后,他将快递件重新放进流水线,根据新地址,这个快递件就会流到负责海宁区块的分拣员那里。而他,只需在家等货就行。
张某租住在海宁海昌街道双山附近。由于熟悉快递工作,他算准了快递员在他家一带的送货时间出去取快递。看见快递员要给自己打电话时,张某就走上前说“这个包裹是我的”,于是就顺利取走快递。
张某交代,他第一次作案是在4月底,他在分拣快递件时看见一个大包裹,单子上写着“行李箱”。张某觉得这东西不便宜,而自己恰恰又需要,于是就按照事先想好的流程开始操作,自那次成功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总共盗取了30余件物品。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该快递公司也在采取措施,查缺补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