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超标上百倍 公安环保联手查
通讯员 周维新
本报讯 日前,桐乡市公安局联手环保部门依法查处了桐乡市大麻镇升乐电喷塑厂环境污染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徐某等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6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二批7起督办案件之一,也是我省今年唯一一起环境污染犯罪的部督案件。
4月中旬,桐乡警方获悉,大麻镇湘洋村一条河道内的河水较为浑浊,存在企业偷排废水的情况。随即,桐乡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并会同环保部门展开调查,发现大麻镇升乐电喷塑厂附近的河滩有外排废水的痕迹。掌握这一情况后,公安、环保部门立即围绕该企业开展调查,通过蹲点守候发现,该企业白天时段陆陆续续有运输电器外壳的货车进出,通过查询环保评估记录,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有脱脂工艺。
经查,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3月,主要从事空调外机等电器的喷塑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按照环评要求存放于废水收集池综合处理,而是直接在废水池中私设暗管排入厂区外的河道内。经环保部门采样检测,其水洗过程中排放的废水锌浓度为263mg/L,是国家标准的131倍还多,造成对水环境的重大污染。
据初步估算,该企业生产至今偷排含有重金属锌的废水多达4万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