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3月31号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1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6-05-25 2 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