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被盗刷,中文超好的乌克兰姑娘告了银行
法官的调查让银行排除对她的怀疑,双方和解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夏法
本报讯 银行卡在杭州,钱却在境外被盗刷。近日,杭州下城法院审理了一起储户状告银行索赔的案子。值得一提的是,原告安娜是位乌克兰姑娘,在被盗刷前后几天,她的卡没有在境内交易的记录。银行因此怀疑,事发时银行卡根本不在安娜手上。
事情到底是什么样的,来看看法院的审理。
80后姑娘安娜虽然是乌克兰人,但近几年一直在杭州学习、工作,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整场庭审也是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安娜说,2014年1月8日,她在被告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2015年9月19日早上,她突然收到三条短信,上面显示自己的卡在泰国有三笔取款。“我立即打电话到银行进行挂失,并到派出所报案。”安娜的反应还算迅速,但钱已经被盗刷,她认为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银行要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近8000元。
庭审中,银行方面提出质疑,认为有安娜本人刷卡使用的可能。银行拿出了涉案的三笔交易发生前后几天,安娜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没有在境内的交易记录。银行认为,可能该银行卡当时不在安娜自己手中,可能她将卡交由他人保管,因而不能证明该银行卡当时在境内,也不能证明这三笔交易为他人盗取款。
另一方面,银行也提出,借记卡ATM机取款需要输入取款密码,原告安娜本人也有保管自己的账户密码的责任,有可能是安娜自己泄露了取款密码,导致该银行卡被盗刷,原告自己应承担密码保管不当的责任。
针对银行的质疑,承办此案的法官进行调查。最终法院查明,三笔交易的发生地都在泰国,但交易发生先后的时间段内,安娜并没有离开杭州去往泰国的出境记录。安娜在事发当天随身携带银行卡去派出所报案,并去该银行营业厅要求办理挂失手续。此外,安娜办卡后,除了在两家酒店内刷过该卡外,只在该银行的ATM机上使用过该卡。法院认为,安娜对银行卡的账户密码保管合理,不构成保管账户密码不当。
结合这些事实,庭审之后,银行排除了对原告安娜的怀疑。昨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安娜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