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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 “在制度下生存”的世界500强上市公司

  本报记者 王春芳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的官网首页上滚动显示着“物通全球,产济天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现代流通企业集团”等气势磅礴的语句。这既昭示着物产中大强烈的使命感,又凸显出其作为中国最大的大宗商品流通服务集成商之一的强大实力。

  作为身处完全竞争领域的企业,物产中大于去年底率先在我省省属企业中完成整体上市,其主营业务涵盖了供应链集成服务、汽车销售及后服务、不动产、金融投资服务、实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拥有各级成员公司300多家。

  “要在完全竞争领域中不断做强做大,需要合理的、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作保障,制度治企是根本。”物产中大审计风控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朱江风深有感触地说。根据物产中大最近发布的年报显示,该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列全国物资行业第二位,其中实现利润总额22.52亿元,同比增长27.67% 。

  一直以来,物产中大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坚持“制度大于权力、流程大于人情”的理念,强化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决策流程,实施民主、科学决策,努力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信息智能化”。

  在物产中大审计风控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佟智慧办公室的资料柜里,有3大册制度汇编。她介绍:“这里几乎涵盖了2009年以来我们集团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比如这本《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我们2009年梳理出了第一册,2013年底又将2009年之后发布的60多项重大规章制度收纳起来。如今,这本汇编还在不断更新扩容。”

  制度建设更多时候是防患于未然。在物产中大,董事长王挺革有句名言,“谁不执行制度,谁就会倒霉”。2014年集团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公司根据风险管控的需求,特别研究制定了《经济损失问责暂行办法》《重大经营风险报告制度》《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针对性较强的风险管控制度。

  “以前我们对违规造成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没有系统性的具体规定,操作起来相对较难。有了《经济损失问责暂行办法》后,集团有章可循,对相关责任公司和责任人按制度规定进行问责处理。”佟智慧说,“2015年,我们又开展了内控体系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并确保执行到位。”

  据统计,2014年,物产中大总部新修订各类制度34项,成员公司共修订制度283项、新建232项、废止141项。2015年,物产中大整体上市成功后,又对全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修订,以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

  “在制度下生存”,正是秉持着这样的公司治理理念,物产中大不断发展壮大,连续5年入围世界500强,先后被授予浙江省首批“诚信示范企业”“浙江省最具责任感企业”“浙江省企业杰出贡献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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