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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世 相

夺夫之恨难消 划破“小三”脸蛋

  通讯员 高贝

  本报讯 本就怀有夺夫之恨,“小三”竟还送上门来,狭路相逢,王某失去了理智,用破碎的玉镯狠狠地划向对方的脸。

  近日,随着台州路桥法院作出宣判,王某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王某,湖南人,37岁,十多年前来到台州路桥,认识了江某,两人婚后生活幸福,还一起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而另一个女人却慢慢走进了他们的生活。李某,王某的老乡。在江某眼中,21岁的李某聪明能干,又率真浪漫。和李某在一起,江某似乎又找到了当年恋爱的感觉,对发妻王某也越来越疏远。

  经过了两年的爱恨纠缠,纵然不舍,王某还是决定结束这段婚姻。2015年上半年,江某和王某协议离婚,儿子由王某抚养。

  2015年9月11日傍晚,原本打算老死不相往来的两个女人,还是不可避免地相遇了。

  原来,事发前,江某到前妻王某家去看望儿子。李某几次打电话,他都没有接听。李某便找上门来。

  “你来干什么?”“找老公啊!”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没吵几句,双方就冲上前揪住对方的头发,又抓又咬,拳打脚踢,两人在地上扭打成一团。期间,李某戴着的玉镯摔碎了。她顺手捡起一片,试图用来划王某。王某用力挡回去,玉镯在李某的左脸上划出一道红色的印记。此时的王某怒火中烧,又捡起一块玉镯碎片,朝李某的右脸狠狠地划了下去。后经鉴定,李某脸部的伤势已达到轻伤二级。

  随后,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后,李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王某赔偿50万元。经过法院数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补偿李某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20万元。

  而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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