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平 安

厘清事实依法调解

  通讯员 俞为鹏 余鑫

  本报讯 近日,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章杨物流中心某托运站的吴经理,手捧鲜花和锦旗来到路桥司法所,感谢工作人员厘清事实、依法调解、伸张正义。

  40岁的王某是河南信阳人,今年4月11日开始在托运站当司机。5月初,王某在工作中不慎扭伤了腰,立即到路桥医院骨伤科就医,医生建议休息几天即可。几天后,王某又去路桥某私立医院住院8天。出院后,他多次找到吴经理,扬言要求赔偿20万元,并故意制造事端,胡搅蛮缠,干扰托运站的正常工作。为此,吴经理向路桥司法所求助。

  5月20日,司法所长罗永辉受理此案后,与路桥街道调解中心调解员潘秀琴一起,审查了王某就医期间所有材料和发票,发现王某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椎间盘突出等自身疾病花去了大部分医疗费。王某自知无法蒙骗过关,同意接受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吴经理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000元,此事了结。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4 厘清事实依法调解 2016-05-31 2 2016年05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