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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甲运兵车、军用无人机、禁毒体验馆、萌萌哒礼物……孩子们玩得不亦乐乎。“六一”节,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局联合当地网络媒体共同启动“平安小天使护航G20”活动。 通讯员 谢敏敏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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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郭峰多年前曾唱道:“轻轻地捧着你的脸,为你把眼泪擦干。这颗心永远属于你;告诉我不再孤单。深深地凝望你的眼,不需要更多的语言,紧紧地握着你的手,这温暖依旧未改变……”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对绝大多数孩子来说,意味着放假、礼物、祝福和“今天我过节”的一份小确幸。
可也有那么一些孩子,他们或因遭到不法侵害而身心受损,或因父母不在身边而失去欢笑,或因一时失足犯罪而身陷高墙……在这个充满着童趣、纯真和快乐的日子里,他们,更应该成为被关注的对象。
好在,我们的政法部门,有一些特殊的“礼物”要送给他们:公安机关把防范知识送到孩子们身边,教他们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检察院专门出台措施,让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维护有了政策保障;法院加大对拐卖儿童等案件的审理力度,使不法分子更忌惮于威严的法律之剑;未成年犯义务教育被纳入国民教育序列,让失足孩子在高墙里也能圆了读书梦……
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我们的孩子更好地成长。因为他们,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更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希望。
“一站式”办案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七项措施”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史隽 岳思轩
这个“六一”节前,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七项措施,把关注的焦点对准了亟需保护关爱的农村留守儿童。同时,省检察院还公布了10个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案(事)例,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全省检察机关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化水平与社会认知度。
避免“二次伤害”
七项措施包含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诉讼权利的保护、司法救助的落实、监护干预工作机制的健全、法治宣传力度的加大等各个方面。
为什么专门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记者了解到,此前,省检察院未检部门在调研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涉案的未成年人中,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这一人群比较突出,因为家庭关爱、学校教育等方面的缺失,他们常常“糊里糊涂”地犯了罪,也更容易被犯罪所伤害。
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糜方强说,对未成年人案件,我省检察机关已有一整套专业化的办案模式及相对成熟的司法理念、政策,农村留守儿童自然也在其列。不过,这次省检察院出台的“七项措施”,是我省检察机关特别关注这一特殊群体,首次针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而专门出台的规范化文件。
对未成年人案件,我省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交由未检机构统一办理,并且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以及预防帮教等“一条龙”全过程。同时,还设立专门的未检办案专业场所,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在省检察院新出台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七项措施”中,对这些也一一作了要求,同时还指出要“会同公安机关推行一站式办案模式”,避免被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因司法活动遭受“二次伤害”。
开展“双向保护”
“七项措施”还要求,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干预工作机制,对遭受家暴和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建议、督促、支持有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撤销监护人资格和提起人身、精神损害赔偿等,协同做好案后安置工作。
去年12月4日,乐清市检察院收到乐清市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对该院支持起诉的被害人小雨诉犯罪嫌疑人小刚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小刚赔偿原告小雨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合计5万余元。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首次对性侵害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有关人身侵害及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支持起诉并成功获判的案例,因为其在推进民行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方面的“新视角”和成功地“先行实践”,入选了此次公布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事)例。该案中的被害人小雨,就是农村留守儿童。根据“七项措施”,对遭受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今后我省的检察机关也会像保护小雨那样,积极发挥职能,开展“双向保护”。
促进社会综合保护体系建设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很多检察官发现,很多未成年人根本不知法,更不懂法,以致于有的最后走上错路,有的受到了侵害却不知该怎样保护自己。为此,“七项措施”提出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宣传力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与预防犯罪法治教育课程,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同时,还可以通过开设监护人课堂等方式,加强对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教育。
去年3月12日,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教育局、关工委,在互联网上开设了全国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数字化基地,并开通公开电话。电话一公布就“热得烫手”,有学校来预约宣讲团进校宣讲的,有未成年人自己打来“咨询”的。一年多来,基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效显著。
为构筑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社会综合体系,“七项措施”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衔接配合,以及与民政、教育、卫生、共青团等的联系,推动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和学校保护的无缝衔接,共同将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大墙里的特殊“六一”
公式 本报记者 王春芳 孙佳丽 通讯员 竺驰睿
阳光透过云层,照进大墙。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有一群特殊的孩子,他们曾经犯过错,但他们渴望穿过昨天,拥抱“六一”。
阳光下奔跑的少年
15岁的成成(化名)比同龄的孩子高一些,也黑一些。小学五年级就加入了学校运动队的他,特别喜欢跑步。“跑完感觉心里特别舒服。”成成笑着说。
在成成的印象里,11岁那年的“六一”儿童节印象最深,那年的成成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由于学习和体育成绩均很优秀,他被评为“阳光少年”。那时的成成,阳光快乐,积极向上,可平静的生活在他上初一的时候被打破。
不知何时开始,成成的同学圈里开始流传,他的父亲在监狱,成成是罪犯的儿子。在他的一再追问下,母亲终于道出了实情:成成的父亲因犯故意伤害罪,在他9岁时入狱被判7年。为了不影响成成,母亲编造出了父亲外出打工的谎言。
一时间,鄙视的目光、尖刻的话语笼罩了成成的生活。从此,阳光少年开始变成边缘少年,他的情绪变得暴躁起来,常与同学甚至老师发生争吵,学习成绩也开始下滑,经常与校外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以大欺小、敲诈勒索、通宵在网吧打游戏,成成成了让老师和母亲头痛的小混混。
在进未管所之前,成成已经有了四次进出派出所的经历,但都因为情节轻微,并且当时年龄还不到14周岁,经过民警教育就放出来了。这也使得他胆子越来越大。最后这次,他因为打网游时与他人发生争执,进而到网下团伙约架打斗,用刀捅伤他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令人唏嘘的是,那一年,父亲因表现良好,减刑两年出狱了,而成成却走进了大墙。
成成仿佛一夜长大,回头看看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在未管所的一年时间里,他常常和民警说,他想读书,想和爸爸妈妈,还有妹妹在一起。
从2013年6月开始,我省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近三年来共有190名未成年犯获得初中毕业证书,今年初中毕业达到65人。成成在这里实现了他的读书梦。
今年“六一”节,成成最期待,因为过完“六一”,他就能回家了。“我想回学校跑步。”成成的眼里透着希望。
高智商犯罪的忏悔
“在外面,我虽然有很多人的爱,可这些爱让我迷失;在这里,我要重新开始。我的‘六一’心愿,就是在这里好好反省,把刑期变成学期。”16岁的阳阳(化名)在自己人生最后一个,同时又是在未管所内过的第一个“六一”儿童节里,许下了这样的心愿。
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的阳阳,从小就聪明过人,家中父母、爷爷都非常宠爱他。一直对电脑特别感兴趣的他,上初中后和社会上的小混混玩在一起,他们萌生了开赌博网站的念头。溺爱他的父亲私下里给了阳阳1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但他没想到的是,就是这1万元,把儿子送进了监狱。
从2015年开始,年仅15岁的他已经是赌博网站的后台运行者,并建立了与之相配套的QQ群。由于单个被害人被骗金额都不大,加上参与网络赌博的人本身就不愿报案,阳阳一伙人便放开了胆子干。若不是浙江某市陈某利用公款参与赌博被骗20万元,公司报案,阳阳可能还在醉心于自己的“事业”。
直到走进大墙,这个天才少年才突然醒悟过来,因为无知,他已经失去了自由。在监狱这个特殊的学校里,他决定从头学起。
像阳阳这样关押在省未管所接受教育改造的未满16周岁的服刑人员还有很多,他们虽然身处大墙,但并不影响他们接受规范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同时,社会各界对他们也十分关注。从2009年开始,民盟浙江省直联第四总支在未管所建立了关爱基地,每年“六一”节前都会来所看望他们。今年“六一”,民盟的叔叔阿姨再次来到未管所,送来文体用品和书籍等精神食粮,鼓励孩子们化刑期为学期,争取早日回到亲人的怀抱。
到狱中为犯人做亲子鉴定
只为给三岁女童报上户口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刘琦 丁海南
这个“六一”,是圆圆(化名)出生后的第三个儿童节。舟山市博爱法律咨询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博爱)和定海司法局给圆圆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儿童节礼物——成功让孩子报上户口,摆脱“黑户”身份。
原来,在圆圆的母亲小雨(化名)怀孕近8个月的时候,父亲阿晨(化名)因聚众斗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2014年1月,阿晨还在监狱里服刑,小雨生下了女儿圆圆。
一年后,小雨离开了定海,将圆圆留给了60多岁的姑婆和90岁的阿太抚养。其实,阿晨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了,阿晨也是由自己的奶奶一手带大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孩子母亲一走,圆圆就成了“孤儿”。因为圆圆是非婚生子女,在她的出生证明里,只有母亲的名字。这就意味着,在法律上阿晨和圆圆的父女关系并不成立。而且,小雨一直没给圆圆报户口。
没有户口,圆圆不仅无法享受有关的社会救助政策,而且今后上学、医疗等都会受阻,这可让家里的老人犯了愁。听说圆圆的情况后,博爱负责人孙剑刚上了心:“我们要先将圆圆的户口报上,让她生活在阳光下。”
要解决圆圆的户口问题,首先要证实阿晨与圆圆的父女关系。
博爱微信群里,各位成员纷纷为圆圆的户口出谋划策,最终决定,由博爱法律咨询公益服务中心出面,委托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亲子鉴定实验室,为阿晨和圆圆进行DNA亲子鉴定。
因为阿晨仍在狱中服刑,这样的亲子鉴定并不容易。“到狱中为犯人进行亲子鉴定的帮扶活动在我市尚属首次,也多亏了定海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与协调。”孙剑刚说。2015年3月中旬,在与监狱进行协调后,孙剑刚和两名前来采集血样的女法医在定海区司法局两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进监狱,为阿晨采集血样。
拿到鉴定结果是圆圆办理户口的第一步。随后,博爱工作人员和定海区司法局又多方奔波,5月底,圆圆的户口终于办下来了。目前,他们正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为圆圆逐级申请社保等。
广大家长都来看看
阿姨说了一句“带你们去玩” 三个娃就上了别人的摩托车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孙巍栋 岑炜 夏辰雪
一句“带你们去玩”,三个孩子先后跟着陌生“阿姨”上了摩托车。日前,慈溪法院宣判一起拐骗儿童案件,孩子被拐的过程可能会让很多家长心惊肉跳。而在不久前,德清法院审理的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中,不仅卖家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买家也一并获刑。
今天报道这两起案子,是为了提醒广大家长,看护孩子,再多的小心也不为过;也是为了警告那些存有恶念的人,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对收买被拐儿童的犯罪分子也一律追究刑责,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一句“带你们去玩” 三个孩子受骗
重庆人老吴和妻子育有一双儿女,女儿小筠(化名)出生于2003年,儿子小桦(化名)比女儿小四岁,一家四口租住在慈溪浒山街道光辉社区。
2015年8月27日中午12点多,正在外忙活的老吴突然接到妻子电话。“小筠和小桦在家附近的小店门口玩,后来不见了,听说是被骑摩托车的人带走了。”妻子很着急,“我在附近找过了没有找到,怎么办啊?”
老吴赶紧回家,同妻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民警通过查看监控,发现了一辆可疑的红色摩托车。循着线索寻找足迹,当天下午,警方在一个酒店房间找到了三个孩子。除了老吴家的两个,还有一个邻居的孩子昊昊,同时涉嫌拐带的女子陈某也在酒店大堂被抓获。
据悉,老吴在慈溪做装潢工作,妻子帮忙打打下手。暑假有活干时,夫妻俩会把两姐弟单独留在家里。昊昊的父母平时要上班,也被只身留在家中看电视或玩电脑。三个孩子经常聚在一起玩。
事发当天,小筠和小桦到昊昊家玩。早上9点多,陈某在门口看到昊昊,便问“隔壁的王阿姨在吗?”昊昊曾在王阿姨家见过陈某,并不感到陌生,就回答说“她回贵州老家去了。”
聊了几句后,陈某带昊昊去小店买了一根冰棍,还说要带他出去玩。幻想着可能会去动物园或游乐场,昊昊欣然同意。“你们两个要不要跟着一起去玩?”陈某转头问小筠和小桦。经过短暂的心理挣扎,姐弟俩也坐上了陈某的摩托车。
陈某将三个孩子带到了酒店。所幸,孩子们被找到时都安然无恙。“当时那个阿姨说带我们去玩,我们就同意了,没想到是去一个房间里面看电视。”三个天真的孩子似乎并未意识到危险,“如果知道不是去玩,肯定不会跟着去。而且中午我们没吃饭,就吃了一点零食,要是知道中午没饭吃,肯定更不要去了。”
经查,陈某今年30岁,结过婚,有个3岁的儿子,曾经卖淫、吸毒,还有贩卖毒品罪前科。对于为何要带三个孩子去酒店之类的问题,陈某只表示自己喜欢小孩。
最终,陈某因拐骗儿童致其脱离家庭监护,构成拐骗儿童罪,被慈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也要获刑
德清人林某非常喜欢孩子,但她与丈夫结婚多年却一直膝下无子,于是林某就产生了抱养一个女儿的想法。沈某是林某的朋友,沈某说,自家隔壁有户人家家中有个小女儿,平时经常到自己家里来玩,长得很漂亮,如果林某想要的话,就抱来给她,但需要付一点“营养费”。
林某之前也见过那个小女孩,原本就很喜欢,听后当然同意了。
几个月后,沈某以买零食吃为借口,把小女孩骗到林某处。林某当场支付了沈某1万余元的“营养费”作为感谢。
第二天,林某带着小女孩回了老家。没想到,林某老家的亲戚赵某也想抱养一个女儿。于是,林某又以2万多元的价格,将小女孩卖给了赵某。
小女孩失踪当天,父母就向德清县公安局报案。4天后,民警将沈某、林某和赵某抓获,并顺利解救了小女孩。
沈某和林某因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德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5年2个月,而赵某也因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进行了修正,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解救的,由原本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加大了对拐卖儿童犯罪的买家的处罚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