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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 告

债权收益权处置公告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浙江雄业建设有限公司的债权收益权进行处置。截至2015年5月31日,债权本金3000万元,利息222.16万元,债权本息3222.16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绍兴,该债权由陶利钢、王坤伟、王迪夫、王洪春以其所有的位于府山西路341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102.3平方米,土地面积2793.8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陶利钢、王坤伟、王迪夫、王洪春、陈荣兴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债权收益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收益权。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汪经理

  联系电话:0575-81505869

  电子邮件:wanglifeng@kinghing.com 

  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金滩大厦17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5-81505850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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