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新 闻

实名制、二维码、登记表……

金华多措并举严管瓶装液化气

  通讯员 郭文锦 见习记者 方志坚

  本报讯 昨天,家住金华市区江北的吴先生,到市区某瓶装燃气销售点灌装液化气时,工作人员让他留下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吴先生对此十分不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才知道,从6月1日起,金华市区瓶装液化气销售实行实名登记,购气要凭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才行。

  金华市建设局和金华市公安局联合通告要求,金华市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网点,在销售瓶装液化气以及送气上门服务时,要严格做好实名登记工作。如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拒绝销售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实名登记表目前已经统一印制完成,内容包括用户姓名、购买时间、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钢瓶生产标号等。

  从6月中旬开始,金华市区将应用二维码标签推进瓶装燃气信息化管控工作。市民可以通过手机扫读钢瓶上的二维码标签,核查钢瓶的合法性和档案信息,包括钢瓶的条码、充装单位、钢瓶状态、钢瓶毛重净重、末次充装日期、钢瓶检验日期、报废日期、供应流程等。

  金华还专门成立了全市供气行业维稳安保协调小组和督查执法小组,重拳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倒灌、私设瓶库、乱倒残液等违法行为。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金华多措并举严管瓶装液化气 2016-06-06 2 2016年06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