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6月6日
(2016)浙01民破2号
本院根据杭州景昇担保有限公司债权人的申请于2016年5月10日裁定受理杭州景昇担保有限公司(“杭州景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近日指定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景昇公司管理人。杭州景昇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6年8月10日前,向杭州景昇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0楼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邮编:310020;联系电话;28993506,15167122963;联系人:赵静佳、王银岭)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杭州景昇公司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杭州景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应承担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杭州景昇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杭州景昇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10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621号
丁雷:本院受理原告吴飞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78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4428号
崔丽娜:本院受理原告陈加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与你解除婚姻关系,并由你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41号
浙江银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建英诉你及张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949、1950号
郑克群、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黄河: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西湖区御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原告诉请要求郑克群归还借款本金、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黄河承连带保证责任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88号
王照甫:来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成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8月31日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87号
杭州银铃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秀珀装璜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成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8月3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703号
戚旭峰、楼倩:我院于2016年4月27日所判决的(2015)杭滨商初字第1703号原告郑红亚诉被告戚旭峰、楼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郑红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624号
杭州成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王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623号
杭州成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王春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00号
阮燕、伏德武:本院对汤玉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01号
阮燕、伏德武:本院对肖荣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472号
韩世敏: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韩世敏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9:2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176号
马莉莉: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马莉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下午15:15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468号
郑州惠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惠尚贸易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172号
杭州迪雅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迪雅科技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957号
陆伟江、俞江华:本院受理原告张灿红诉被告陆伟江、俞江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13日上午10:40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47号
王照甫、杭州鸿信车业有限公司:本院对来妙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48号
王照甫、杭州鸿信车业有限公司:本院对俞金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916号
浙江佳校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开元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佳校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680号
任佳:本院受理原告黄玉水诉被告徐烨、任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在杭州市东郊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950号
舒富生、邱红峰:本院受理原告应彩霞诉被告舒富生、邱红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9:4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217号
浙江天业建设有限公司、胡长西: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滨江区耀诚钢管租赁站诉被告浙江天业建设有限公司、胡长西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
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886号
姚玮: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姚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155号
深圳市麦格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麦格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下午14:5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665号
毛建旺、毛雪霞:本院受理原告舒宣兵诉被告毛建旺、毛雪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13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666号
毛建旺:本院受理原告舒宣兵诉被告毛建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13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2311号
邵志昌、何林娟:本院受理原告方咏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18日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5)甬北商初字第1162号
卢道江、刘雪华:本院受理原告安岩诉被告卢道江、刘雪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北商初字第1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5民初1453号
徐维敏: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5民初145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173号
施建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203号
蒋冬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258号
周宇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177号
皇甫操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46号
顾海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42号
袁如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44号
刘建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04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