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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原党委副书记、总裁

徐华江因受贿获刑10年

  通讯员 钱聪

  本报讯 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州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中共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徐华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宣判。湖州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徐华江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徐华江历任慈溪市市长、市委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提高建筑限制高度、土地性质变更、企业入驻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及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420余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徐华江退出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华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徐华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徐华江因受贿获刑10年 2016-06-08 2 2016年06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