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6月8日
(2016)浙0102民初211号
杭州天鑫汇科技有限公司、廖其春: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诉被告杭州天鑫汇科技有限公司、廖其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118号
张宝全、凌静、何克泰、李欣欣: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895号
杭州千度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君君、曹飏诉你联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039号
万献明、叶海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5)杭下商初字第5470号
周娟、李元丙: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十五分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3民初1327号
杭州江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清华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十五分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488号
陈淑华:本院受理原告重庆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淑华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142号
周唐:本院受理原告重庆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466号
刘益赛:本院受理原告重庆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益赛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679号
任佳:本院受理原告朱云坤诉被告徐烨、任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东郊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229号
嘉兴嘉杭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嘉兴嘉杭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10时4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655号
陈琦琦、丁桔:本院受理原告黄硕诉被告陈琦琦、丁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286号
上虞中新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上虞中新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105号
陆伟江、俞红华:本院受理原告洪伟诉被告陆伟江、俞红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871号
李叔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叔来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7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914、1915号
阮燕、伏德武、沈春香、阮永夫:本院受理原告来长法诉被告阮燕、伏德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来长法诉被告沈春香、阮永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8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2016)浙0108民初1914号案件,于2016年9月28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2016)浙0108民初1915号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903号
王锋:本院对原告张耀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90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887号
赵维刚、王胜:本院对原告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1887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932号
北京艳阳四季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艳阳四季商贸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244号
戴小丽:本院受理原告金张泉诉被告戴小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577号
林平雷: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世茂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30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3956号
方铿、吴晓红、何宁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诉被告方铿、吴晓红、何宁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富商初字第39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2号楼,3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2465号
富阳市荣利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工贸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富阳市荣利物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13日9时在本院第17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153号
徐炳南、严恵芬:本院受理原告朱丙荣诉徐炳南、严恵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9:15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二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282号
叶柯梁: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耐鑫物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诉被告叶柯梁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10:00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二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155号
徐炳南、严恵芬:本院受理原告杨爱敏诉徐炳南、严恵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二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场民初字第131号
刘鑫:本院受理原告裘益军诉刘鑫离婚纠纷一案。现该案已经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富场民初字第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许原告裘益军与被告刘鑫离婚。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裘益军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4433号
叶剑、何小云:本院对原告孙爱君诉被告叶剑、何小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富商初字第4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4451号
徐献昌、柳兰英:本院对原告陆中民诉被告徐献昌、柳兰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富商初字第4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商初字第3973号
周振叶:本院对原告李田锋诉被告周振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富商初字第39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周振叶归还原告李田锋借款本金3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周振叶支付原告李田锋逾期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35000元为基准,自2015年11月24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75元,由被告周振叶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2566号
富阳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玉根、胡满梅、宋璐、何玉生、丁宇伟、王毅红、富阳市美乐家洁具厂、张文淼、桐庐君杰置业有限公司、徐耀庚、白兰花、黄爱平:本院受理原告富阳市阳光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富阳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玉根、胡满梅、宋璐、何玉生、丁宇伟、王毅红、富阳市美乐家洁具厂、张文淼、桐庐君杰置业有限公司、徐耀庚、白兰花、黄爱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证据材料。原告富阳市阳光担保有限公司诉请:判令:1、被告富阳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担保代偿款2050399.38元,及自代偿次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的逾期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3月24日止的逾期利息为118923.16元),并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5000元;2、被告胡玉根、胡满海、宋璐、何玉生、丁宇伟、王毅红、富阳市美乐家洁具厂、张文淼、桐庐君杰置业有限公司、徐耀庚、白兰花、黄安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9月18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二十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3084号
富阳市宝意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富阳市金昌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美琴、沈柜红、富阳市宝意物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富阳市金昌纸业有限公司诉请:1、被告陈美琴、沈柜红向原告支付代偿款4465278.01元,支付利息182315.77元(暂算至2016年3月10日),之后至判决确定履行日止的利息以4465278.0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2、被告富阳市宝意物资有限公司对被告陈美琴、沈柜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9月9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1996号
杭州佰兹尼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诉你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1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杭州佰兹尼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4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本金34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7日起按月利率12.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算至2016年2月28日为13600元);二、被告杭州佰兹尼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支付违约金68000元;三、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就第一、二项中的债权可在被告杭州佰兹尼电器有限公司所有的奔驰牌汽车(型号为WDDNG9FB,车辆牌号为浙AD0D95,发动机号为27297431891116,车架号为WDDNG9FB9BA413925)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624元(预收7630元),减半收取3812元,由被告杭州佰兹尼电器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2331号
杭州佰兹尼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嘉兴市菲尔琪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杭州佰兹尼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嘉兴市菲尔琪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248000元及利息损失(以248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20元,减半收取2510元,由被告杭州佰兹尼电器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新商初字第947号
戴悦坤:本院对原告陈方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富新商初字第9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戴悦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方龙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60元(以本金600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1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6年4月11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戴悦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