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钢金属销售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恒钢金属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6年5月31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14447.23万元。债务人位于温州市温州工业园区中兴路106号,该债权由恒钢金属销售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温州市温州工业园区中兴路106号厂房、土地及恒钢金属销售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温州市海滨街道海宁路88号厂房、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温州诚石集团有限公司、东南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瑞田钢业有限公司、双力集团有限公司、温州龙建路桥工程公司、夏瑞者、张玉燕、夏中泽、胡芳芳提供保证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30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30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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