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浙江分公司”)签订的编号为浙江Y11130002-13号《债权转让协议》,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已将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于2013年6月27日依法转让给华融资产浙江分公司。华融资产浙江分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各担保人或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华融资产浙江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债权情况
序号债务人截至2013年2月28日本金余额(人民币:元)截至2013年2月28日利息余额(人民币:元)债权担保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编号1凯翔集团有限公司46,000,000.005,828,343.10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兴银滨支商贴字(2011)第21号兴银滨支保字(2011)第32号浙江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银滨支抵字第(2011)第14号浙江诸暨凯翔经贸有限公司兴银杭分业四支抵字第(2010)第11号陈建明兴银杭分业四支抵字第(2010)第12号陈建明兴银滨支个保字(2011)第42号2凯翔集团有限公司9,383,637.081,389,444,69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兴银滨支代付字(2011)第16号兴银滨支保字(2011)第32号浙江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银滨支抵字第(2011)第14号浙江诸暨凯翔经贸有限公司兴银杭分业四支抵字第(2010)第11号陈建明兴银杭分业四支抵字第(2010)第12号陈建明兴银滨支个保字(2011)第42号3凯翔集团有限公司15,650,729.172,317,183.42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兴银滨支代付字(2011)第17号兴银滨支保字(2011)第32号浙江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银滨支抵字第(2011)第14号浙江诸暨凯翔经贸有限公司兴银杭分业四支抵字第(2010)第11号陈建明兴银杭分业四支抵字第(2010)第12号陈建明兴银滨支个保字(2011)第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