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6月17日
(2016)浙0302民初4887号
赵崇川:本院受理原告叶盛与被告赵崇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2865号
章小义: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鹿城裕华建筑材料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051号
马丽、黄建秒: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公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马丽、黄建秒典当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355号
陈现涨、张国真: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3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539号
陈日村、蒋笑媚: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3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357号
潘长丰、赖翠娥、赖昌长: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3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422号
高福寿: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军与被告高福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4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959号
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朱荣霞、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南修燕、温州三和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朱荣霞、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南修燕、温州三和酒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6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960号
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朱荣霞、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南修燕、温州三和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朱荣霞、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南修燕、温州三和酒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6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961号
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朱荣霞、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南修燕、温州三和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朱荣霞、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南修燕、温州三和酒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6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962号
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朱荣霞、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南修燕、温州三和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三环家具有限公司、朱荣霞、浙江鼎新家具有限公司、朱蓓霞、南修燕、温州三和酒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6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202号
瑞安市求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泰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温州明诚化轻有限公司、施光强、郑丽明、王小芬: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瑞安市求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泰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温州明诚化轻有限公司、施光强、郑丽明、王小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240号
浙江神州印业有限公司、项祖想、辽宁神州印业有限公司、项祖勇、温州神光纸业有限公司、王慕志: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神州印业有限公司、项祖想、辽宁神州印业有限公司、项祖勇、温州神光纸业有限公司、王慕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8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64号
温州市帝尧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奥龙陶瓷有限公司、卢成尧、卢泽豪、姜进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市帝尧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奥龙陶瓷有限公司、卢成尧、卢泽豪、姜进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885号
中汇宝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366号
永嘉掌声阀门有限公司、丽水掌声阀门有限公司、赵秀祥、赵理奎、李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永嘉掌声阀门有限公司、丽水掌声阀门有限公司、赵秀祥、赵理奎、李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1804号
温州市天力鞋业有限公司、浙江圣帝罗阑鞋业有限公司、王忠义、王海峰、杨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市天力鞋业有限公司、浙江圣帝罗阑鞋业有限公司、王忠义、王海峰、杨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7日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242号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131号
温州欧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瑞安市飞跃鞋业有限公司、瑞安市丰富王鞋材有限公司、浙江旺圣鞋业有限公司、应纪彬、陈爱姑、陈光中、杨建华、肖兰香、陈金付、李金钗、杨育光、林振光、应利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欧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瑞安市飞跃鞋业有限公司、瑞安市丰富王鞋材有限公司、浙江旺圣鞋业有限公司、应纪彬、陈爱姑、陈光中、杨建华、肖兰香、陈金付、李金钗、杨育光、林振光、应利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132号
温州欧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瑞安市飞跃鞋业有限公司、瑞安市丰富王鞋材有限公司、浙江旺圣鞋业有限公司、应纪彬、陈爱姑、陈光中、杨建华、肖兰香、陈金付、李金钗、杨育光、林振光、应利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欧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瑞安市飞跃鞋业有限公司、瑞安市丰富王鞋材有限公司、浙江旺圣鞋业有限公司、应纪彬、陈爱姑、陈光中、杨建华、肖兰香、陈金付、李金钗、杨育光、林振光、应利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130号
温州欧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瑞安市飞跃鞋业有限公司、瑞安市丰富王鞋材有限公司、浙江旺圣鞋业有限公司、应纪彬、陈爱姑、陈光中、杨建华、肖兰香、陈金付、李金钗、杨育光、林振光、应利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欧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瑞安市飞跃鞋业有限公司、瑞安市丰富王鞋材有限公司、浙江旺圣鞋业有限公司、应纪彬、陈爱姑、陈光中、杨建华、肖兰香、陈金付、李金钗、杨育光、林振光、应利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81民初6316号
浙江利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诸暨联科智慧城投资有限公司诉浙江利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6)浙0681民初631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7日下午14:5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5)温乐荆商初字第744号
干林杰、乐清市博纳斯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与被告干林杰、应海娟、郑进勇、乐清市博纳斯电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温乐荆商初字第7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24民初1840号
周飞龙、章微微:本院受理原告陈小龙诉被告周飞龙、章微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共同清偿原告借款3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利息(利息按约定借条2分计算,从2013年3月25日起算至法院确定的履行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永嘉县人民法院
德清县金蓝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嘉善佳贝服装辅料玫诉被告德清县金蓝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6)浙0481民初1499号
张伟法:本院受理原告海宁市华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伟法、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海宁市华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你和被告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价款940619元,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从2016年2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的3倍计算),由你和浙江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实现债权费用44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6年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13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合议庭组成人员冯去英、陈豪东、吴胜平。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6)浙0481民初2682号
刘妙燕、刘燕芬、王中行:本院受理原告陈晓与被告刘妙燕、刘燕芬、王中行民间借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和传票等。原告请求判决:1、确认借款协议无效;2、你们共同归还借款200万、预付利息31.25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公告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在本院第二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6)浙0481民初2641号
童胜平(330419196606284630):本院受理原告金建新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盐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6)浙0481民初3221号
闻革新(330419196606284630):本院受理原告宋娟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盐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6)浙0483民初898号
沈杰、曹智杰: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光诉被告沈杰、曹智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483民初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2382号
程伟强:本院受理原告朱国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民事)、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3171号
湖州广盛百货有限公司、湖州盛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百川世家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巫纪芬、苏金朝、盛晓勇、盛玲: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织里支行与被告湖州广盛百货有限公司、湖州盛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百川世家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巫纪芬、苏金朝、盛晓勇、盛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3048号
安吉骏豪家具有限公司、安吉全盈海绵厂、郑超、陈永梅:原告安吉恒升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3046号
章长春、叶建苏:原告安吉恒升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要求:1、二被告立即清偿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60.88万元,并承担原告实现债权费用2000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479号
杜慧燕:本院受理原告邬文斌诉被告杜慧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523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1374号
郑玉柱:本院受理原告慎如根诉你、安吉盛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毛育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6年8月19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23民初2664号
荆骏:原告章晓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荆骏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10.8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将依法缺席裁判。安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