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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内仍非法捕捞 象山抓获36名嫌疑人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江黎

  本报讯 自2014年开始,我省全面拉开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大幕。一边是严厉的执法监督,一边却仍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在禁渔期干起非法捕捞的勾当。6月18日,象山县36名非法捕捞者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悉,这是象山今年首例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的案件。

  6月17日,象山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与石浦边防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凌晨,象山大队“中国渔政33205”发现一艘“赣榆渔12172”渔船正在海上漂流。

  “现在是伏季休渔期,你们怎么出海捕捞了?”执法人员登临检查后发现,该船除了50余箱新鲜渔获物,竟然还载有流刺网200余张。而按照规定,流刺网渔船要在8月1日以后才能出海捕捞。

  随后,渔政执法人员又发现了两艘渔船“浙普渔68799”和“浙临渔21858”,船上同样堆满了作业网具和新鲜渔获物。由于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执法人员也将这两艘渔船带回石浦港扣押。

  据调查,该批船舶从禁渔期开始已多次出海非法捕捞,所使用的网具均不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标准,而且“浙普渔68799”和“浙临渔21858”还涉嫌伪造渔船号。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禁渔期内仍非法捕捞 象山抓获36名嫌疑人 2016-06-20 2 2016年06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