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6月20日
(2015)杭上商初字第2906号
杭州国律贸易有限公司、崔联军、姚晓萍、徐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79号
胡坚:本院受理原告林叶根诉被告胡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胡坚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2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340号
胡曙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胡曙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胡曙明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2民初2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155号
马岚、马财富、王惠琴: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843号
缪顺斌、林良美:本院受理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342号
孙玉茹: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玉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孙玉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2民初23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079号
陶继江、任达敏:本院受理浙江茗发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842号
严利分、陈国涛:本院受理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845号
周铁龙、任芸、周香芹: 本院受理杭州君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4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104号
薄亚军、薄松雪、方桃萍:本院受理原告吴红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本金500000元、支付利息120000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的四倍自2014年4月8日起暂计算至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另计)、诉讼费由你们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335号
董元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宏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4335号民事判决书。董元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杭州宏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偿款110050.20元,并支付律师费7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535号
杭州随缘石材有限公司、齐沛源:本院受理原告张四平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杭州随缘石材有限公司支付代理费、包干使用费、垫付的诉讼费、齐沛源承担担保清偿责任 ,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3657号
杭州希翌服饰有限公司、林杨平、王春蕊: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3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3575号
杭州鑫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沃尔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3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336号
宁波耀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利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4336号民事判决书。宁波耀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利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528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537号
齐沛源:本院受理原告张四平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支付代理费、包干使用费、垫付的诉讼费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4718号
汤吾林:本院受理原告江友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借款、承担违约金、承担诉讼费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民初字第4060号
徐元孝: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龙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4060号民事判决书。徐元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杭州龙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15978.53元,驳回杭州龙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218号
永康市神州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218号民事判决书。永康市神州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团款34390元,利息损失1283.89元(按年利率5.6%,从2015年4月30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实际计算至付清时止),合计35673.89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杭西商初字第4437号
张凌:本院受理原告陈彩萍诉你、王怿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4437号民事判决书。张凌、王怿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彩萍借款241500元及逾期利息86215.5元,陈彩萍有权以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倾城之恋花园14幢1单元2302室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上述债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847号
赵岗:本院受理原告许萍诉被告赵岗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与你解除婚姻关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227号
浙江卓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晶贵餐饮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浙0106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浙江卓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杭州晶贵餐饮有限公司承包款200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0313.42元(暂计至2015年12月22日),自2015年12月23日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6%另行计付。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2670号
朱晓峻:本院受理原告彭昌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909号
嵊州市潘氏纺织品整业有限公司、潘国军、徐丽芹、叶瑞春、章海铮、王云兰、绍兴市绅奇领带服饰有限公司、嵊州市安利达领带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案号:(2015)杭滨商初字第1909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457号
陈沈焰:本院对毛方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浙0108民初457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9民初7553号
王鹏:本院受理原告倪国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302号
沈雅洁、周来明:本院受理原告胡林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胡林袁于2016年6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你们的起诉,本院裁定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30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6216号
杭州振霸服饰有限公司、施运:原告吴江市鑫炀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振霸服饰有限公司、施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6076号
江春波:本院受理原告任来福诉被告江春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6077号
江春波:本院受理原告任来福诉被告江春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2818号
张敏敏、张嘎、刘岩珠: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诉被告刘岩珠、张敏敏、张桂、张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5486号
宣罗祥、郭涛: 原告杭州信义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宣罗祥、郭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5484号
俞柏忠、史红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信义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6日15时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5240号
郑云泉:本院受理原告李茂龙诉被告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云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因被告郑云泉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被告郑云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李茂龙起诉的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云泉支付货款849340元、利息损失7389.26元(暂自2016年2月3日起至2016年4月14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此后利息按上述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日止);二、判令被告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云泉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余杭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3960号
傅肃平、刘惠珍: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书与被告傅肃平、刘惠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张建书诉请:1、被告傅肃平、刘惠珍归还原告借款670371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日至借款还清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3246号
陈明、胡爱梅:本院受理原告王芹与被告陈明、胡爱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王芹诉请:1、被告陈明、胡爱梅归还原告借款200000元、支付利息22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744号
张海扬、刘桂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诉被告张海扬、刘桂珍、袁金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318号
唐海军:本院受理原告胡建英诉被告唐海军、李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11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唐海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胡建英借款300000元、利息42923元及以本金293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0‰计算自2016年1月9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李明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胡建英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384元,由原告胡建英负担940元,由被告唐海军、李明华负担644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