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积案一朝化解
永康检方探索“社会第三方”介入矛盾化解机制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施欣欣
本报讯 永康有一起长达十年的信访积案,日前,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这其中不仅有检察干警的努力,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去年开始,永康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借力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的独特作用化解矛盾。目前,永康市检察院不仅促使多起积淀已久的矛盾成功化解,也提高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了司法公正。
2006年,永康市某村因修路引发了一起纠纷。两家邻居大打出手,其中一个邻居怀叔的儿子被打成轻伤。当时,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了其中一名参与打架当事人的责任,其被拘役3个月并作出赔偿。但怀叔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不断上访。二审维持原判后,他更是不断到杭州、北京上访。2012年,省检察院将该信访案交由永康市检察院办理。
针对此案,永康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挂帅,制定精细的化解方案,并决定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机制,从根本上解开怀叔的心结。
首先,永康市检察院请来了怀叔认可的律师,为其开展“一对一”法律咨询,同时让怀叔选择了一位市人大代表作为其利益表达,并找来相关村干部、亲戚协助化解矛盾。永康市检察院也及时启动信访案件办结程序,该院控申科更是从专业角度为怀叔提供心理疏导。最终,怀叔终于不再“较劲”,与被信访人和解。
针对类似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2015年,永康市检察院就曾出台《关于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建立针对不服检察机关答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第三方化解机制,发挥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独立的社会第三方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并建立起专门的社会第三方人员信息库。
“其中,入选的律师都是在专业领域有一定权威、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又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永康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胡国财介绍,社会第三方人员信息库建立起来后,信访人可以在其中自主选择代理律师。
今年,永康市检察院又出台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听证式审查实施办法》,把当事人不服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申诉,之后引入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的案件,纳入听证式审查的范围,进一步增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的公开性,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矛盾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