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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杭州指南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指南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义乌市皇标文具有限公司的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截止处置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我公司对 义乌市皇标文具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2942.53万元),该债权由保证人义乌市格丽丝花边有限公司、王香玲、叶建英、陈俊豪、虞文霞、许根华、王娟娟提供保证。由抵押人许根华、王娟娟所有的位于义乌市丹溪北路18号402室的房产,抵押人义乌市皇标文具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义乌市江廿三里街道小商品加工区A-3地块为上诉债权提供抵押。该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杭州指南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杭州指南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指南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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