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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鳌江干流治理平阳县水头段防洪工程监理标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367

  鳌江干流治理平阳县水头段防洪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设计[2016]64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蒲尖山闸、九龙岱闸、章岙闸、中后闸(泵)、上小南闸(泵)、下小南闸(泵)的级别为3级,鳌江主河道左岸堤防、蒲尖山分洪隧洞、鸣溪闸的级别为4级,鳌江主河道右岸护岸、分洪河道护岸级别为4级,建设地址位于平阳县水头镇,计划于2020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的任务是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主要建设内容:整治龙岩—显桥鳌江干流河道8.36km,新建北岸堤防8.41km,新建南岸护岸8.36km;新建章岙闸、鸣溪闸、中后闸(泵)、上小南闸(泵)、下小南闸,总闸宽71m,总泵排流量35m3/s;新开鸣溪河387m;配套建设箱涵、涵闸和圆涵共14处;凤卧溪西排分洪工程由凤蒲河、蒲尖山隧洞、蒲尖山闸、九龙岱闸组成;新开凤蒲河692m(含连接段);蒲尖山隧洞2条,洞长1.87km,洞宽15m;新建蒲尖山闸,闸宽2m×15m,设计流量417m3/s;新建九龙岱闸2m×8m;水土保持防治区181.25公顷。本次招标为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监理服务期到竣工验收完成为止(施工期48个月)。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7631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投标人具有自2007年6月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洞径≥7m的水工隧洞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认定工程规模或项目总监身份的,还可提供业主证明为依据。

  4、“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工作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在牵头人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水利监理企业及其拟派水利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工或水利专业、造价及其他专业>、水工或水利专业监理员)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单位)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5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以浙江省水利厅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班子监理人员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5人(含总监),金属结构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部造价工程师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不得兼任),水工或水利专业监理员不得少于8人。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6月2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6年7月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7/18 9: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水利大楼)

  联 系 人:梁工、郭工

  联系电话:0571-86827137、86827378

  招 标 人: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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