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7月8日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330号
陈海麦(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8210142413):本院受理原告杜晓星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396号
张孙国(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831108681X):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龙湾永兴林山螺丝加工厂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3706号
温州金真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祥祥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9:0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5231号
温州速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健芬与你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5920号
温州千格服饰有限公司、曹微蓉: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大东方纺织品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上午11:0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5936号
刘平: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新桥橡塑鞋厂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0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167号
杨建胜: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奔达橡塑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3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218号
浦江县卡卡拉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浙南鞋料市场鹰狮皮革店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11:0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301号
江苏雄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鹿城区南浦立朝家政服务部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3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381号
河北盛淼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河北盛淼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佑安高科消防系统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9:0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394号
唐坤: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服装市场平凡服装辅料店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7510号
霍金伟、陈彪、胡婷婷:本院受理原告徐克勇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00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5737号
温州利源通智能化立体车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利源通智能化立体车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1699号
徐赛丰、章峰:本院受理原告蔡慧珍与被告徐赛丰、章峰、郑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2民初16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2431号
叶宗光、庄少华:本院受理原告杨仁爱、张海亚与被告叶宗光、庄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2民初24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4422号
池晓秋、陈力萍:本院受理原告张臣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15:00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2429号
叶宗光、庄少华:本院受理原告张胜亮与被告叶宗光、庄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02民初24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730号
林朝辉、蔡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张速建与被告林朝辉、蔡丽丽、第三人李彩琴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731号
林朝辉、蔡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张速建与被告林朝辉、蔡丽丽、第三人李彩琴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东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350号
潘解宇: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敏与你、陈卫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温鹿西商初字第1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703号
舒良雪:本院受理原告孙小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5915号
王国军:本院受理原告廖美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4日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4817号
何家贤: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诚鑫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570号
邵建高: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鹿城区站前文凯服装辅料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7日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370号
李紧诚:本院受理原告楼军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371号
姚荣义:本院受理原告楼军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544号
陈权:本院受理原告王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8日14时30分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2民初6605号
徐州雷小欧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贵硕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8日9时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015号
温州市恒畅鞋业有限公司、王建云、王彬彬、夏冬梅: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山支行与被告温州市恒畅鞋业有限公司、王建云、王彬彬、夏冬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014号
温州市恒畅鞋业有限公司、王建云、王彬彬、夏冬梅、李少谷、金奕蕾: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山支行与被告温州市恒畅鞋业有限公司、王建云、王彬彬、夏冬梅、李少谷、金奕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121号
张晓芳、徐宰武、姜晔、徐蔡祥: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晓芳、徐宰武、姜晔、徐蔡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188号
张晓芳、徐宰武、姜晔、徐蔡祥: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晓芳、徐宰武、姜晔、徐蔡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439号
卢香瑞、薛德权、曾启同: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区支行与被告卢香瑞、薛德权、曾启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7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04民初2366号
李飞、毛丽丽:本院受理原告苏忠飞与被告李飞、毛丽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8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5837号
项光区: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支行诉被告林理统、胡小影、项光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林理统、胡小影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49999.6元及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利息以本金8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5‰,从2015年2月3日计算至2016年2月2日止,扣除已支付的利息,尚欠1700元;逾期罚息按月利率7.5‰,从2016年2月3日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暂算至2016年5月30日为25075元;复息以17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7.5‰,从2016年2月3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项光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3日10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382民初3572号
叶玉子: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被告谢雷敏、叶玉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谢雷敏偿还701002015个贷字00027号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人民币30万元、合同期内利息6628.77元、期内复利69.16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2月3日起按月利率13.5‰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2、判令被告叶玉子对被告谢雷敏的上述债务在33万元最高债权余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各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6年10月13日9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6)浙0411民初01765号
杨永恒:本院受理原告李燕燕诉被告杨永恒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421民初497号
江帆、江桂泉:本院受理原告李福全、顾娇英与被告江帆、江桂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421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福全、顾娇英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730元,由原告李福全、顾娇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2733号
王小毛:本院受理原告赵新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织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2732号
王小毛:本院受理原告赵小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织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3386号
莫忠强、宋金龙、姜赟:本院受理原告沈继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织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3235号
郑铸:本院受理原告湖州织里溢香印花材料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织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1132号
唐丹丹:本院受理原告邓秀珍与被告唐丹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6年10月17日14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费张正,人民陪审员陆卫东、施根泉。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383号
吴伟:本院受理原告洪玉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02民初383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简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2704号
张小伟、金劲凯:本院受理原告吴进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702民初2704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简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5)金婺北商初字第554号
方河诚:原告史旦红与方河诚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金婺北商初字第5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方河城应当返还给原告史旦红50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史旦红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方河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由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5)金婺北商初字第684号
陈蕾: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永盛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陈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金婺北商初字第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5)金婺北商初字第683号
金华市蒲公英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永盛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金华市蒲公英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金婺北商初字第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2883号
龚益荣、夏飞燕:本院受理原告陈建华诉被告龚益荣、夏飞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2883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汤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3939号
毛菊云、朱寒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与被告毛菊云、朱寒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393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02民初1564号
张志军:本院受理原告郭安民诉被告张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702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4719号
陈勇华、胡丽仙: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告陈勇华、胡丽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文书告知书、程序转换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一、被告陈勇华、胡丽仙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591310.84元并支付利息(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3月20日共7077.95元;2016年3月20日至实际归还日止,按调整后的法定贷款利率计付)及罚息(2015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归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付,至2016年3月20日止计105.39元);二、两被告支付律师代理费26000元;三、原告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两被告共有的座落于义乌市北苑街道四季五区7幢1单元1304室房屋在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9月29日15时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8507号
义乌市志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义乌市恒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刘伟、周孝洋、胡柳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义乌市志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义乌市恒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刘伟、周孝洋、胡柳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一、被告义乌市志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807244.61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息合计838425.59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二、被告义乌市恒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刘伟、周孝洋、胡柳红对上述债务及诉讼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9月2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浙0782民初04806号
杨燕、阮有钢、浙江义乌国伟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被告杨燕、阮有钢、浙江义乌国伟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文书告知书、程序转换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一、被告杨燕、阮有钢偿还借款本金239999.41元及利息26842.56元(计算至2016年3月17日),合计266841.97元(2016年3月18日起的利、罚息按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二、被告浙江义乌国伟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杨燕、阮有钢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9月29日14时5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