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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仲裁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郓彤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任丹凤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争议一案。因直接和邮寄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8月24日0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1号楼226室,电话:2281540)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乐清市万胜机械有限公司、嘉兴大工匠机械有限公司、吕帮政、孙庆平: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分司与你们(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大工匠集团有限公司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16)温仲字第85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本委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5日,举证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你们若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本委将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2:3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温州市府东路温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五楼,联系电话:88961215)。温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仲裁公告 2016-07-08 2 2016年07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