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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案 卷

从“江苏装油”其实是去公海走私成品油

杭州海关破获走私成品油大案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盛文高

  名义上在江苏等地沿海港口装载成品油运往山东,实际上暗度陈仓,将油品从公海过驳后偷运进境。昨天下午,杭州海关对外通报,成功捣毁1个海上成品油走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全案涉及走私进境的成品油2.48万吨、案值1.6亿元。

  一艘行踪诡异的油船

  浙江舟山普陀小干码头,每天都有大量货轮停泊于此。2014年上半年,就是在这里,一艘可疑的船只进入了杭州海关隶属舟山海关缉私分局缉私警察的视线。

  这艘名为“金舟19”号的油船,从表面上看和其它油船并无区别,每个航次都拥有正规手续,活动轨迹也看似正常:船舶从舟山出发后,每次都向江苏海事部门申报在江苏等地沿海港口装载成品油运往山东,到山东沿海港口后,再向当地海事部门申报从江苏等地装载成品油的数量、品名,每完成一航次,船就回到舟山休息,过段时间再重复上述流程。

  即便这样,它还是引起了缉私警察的注意:因为申报在江苏装载成品油的它被证实从未到过江苏。

  “伪造了航海路线,不排除存在每次出海都是到公海过驳装载成品油偷运进境,以合法手续掩盖非法走私成品油的行为。”参与办案的一名海关缉私警察表示。

  其实早在这之前,缉私分局在对关区沿海港口进行基础排查时就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有一艘油轮多次从公海过驳装载成品油走私偷运进境,进境后其主要装运方向是山东一带沿海港口。细致的调查最后确定了这个事实,“金舟19”号就是线索中的可疑船只。

  2015年3月4日,就在“金舟19”号再一次回到舟山港口时,杭州海关缉私警察雷霆出击,在港口某锚地先后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并成立专案组分批对抓获的嫌疑人展开突审。

  同时,专案组派员赴山东济南进行调查和抓捕,在当地缉私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历时20多天往返于济南、荷泽、运城等地,最终于2015年4月20日在运城一居民小区内将“金舟19”号老板孔某抓获,并在济南抓获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某。至此,主要嫌疑人悉数落网。

  “零口供”也难逃法网

  主要嫌疑人到案后,原本以为接下来办案会比较顺利,让缉私警察们没想到的是,这些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避重就轻,互相推诿拒不交代,案件面临着主要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局面。

  关键时刻,专案组研究决定调整办案策略。一方面,海关缉私警察兵分三路,多次到山东济南、日照、威海等地,搜集“金舟19”号船走私过程中的证据;另一方面,与嫌疑人打心理战,争取逐个突破。

  在细致梳理证据的过程中,海关进一步获取了重要证据,先后举证数百份;在对船员的审讯中,海关获悉了该走私团伙另一艘参与走私的船舶“祥鸿9”号的关键线索,并顺藤摸瓜抓获参与走私船员7名。随着“祥鸿9”号的落网,这个走私犯罪团伙走私成品油的事实更加清楚、脉络更为清晰。经过长达近一年摸排和证据收集,这起走私大案的“内幕”终于被揭开。

  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山东籍人员孔某、赵某等人共谋,由孔某入股,以赵某名义购买了“金舟19”船和“祥鸿9”船,并雇用汤某等舟山船员。赵某、胡某等人通过伪造航海路线、装油地点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从境外海域非法偷运成品油共计2.48万吨进境,卸至山东日照、威海等港口的沿海油罐中。

  6月8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孔某、赵某、胡某有期徒刑15年、13年、4年,各处罚金人民币2700万元、2600万元、5万元,判处汤某等17名船员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不等。

  杭州海关缉私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杭州海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走私力度,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查处海上非法买卖、走私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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