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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案卷

债权转让通知书

  绍兴零点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诚品针纺有限公司、绍兴县鑫天进出口有限公司、朱伟林、高美芬、韩雪峰、金月萍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杭州 办事处(以下简称“转让方”)与 沈小妹 (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 东方债转2015-37),转让方已将其对绍兴零点贸易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的,余额为7717648.82元的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

  请贵方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债权所涉及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锦绣花园2幢301室

  电话: 15257571569         

  联系人:沈小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16年7月14日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15 债权转让通知书 2016-07-14 2 2016年07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