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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别让缓刑官员再“烂尾”

  叶泉

  据报道,日前,广东省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贪污征地款4300多万元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2014年,梁伟强就已经因受贿15万元被判刑,如今他还在缓刑期间。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梁伟强在2014年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刑两年,缓刑三年。但他仅仅被从鳌头镇经发办主任降职为副主任,而且继续主管全面工作。

  我国法律规定非常明确地表明了被判缓刑的公务员必须被开除公职,在这个问题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模糊地带,更没有什么情面可讲。可是梁伟强却在缓刑期间还踏踏实实地做了一年多的“副主任”,而且又因为同样的罪名受审,这不仅开了一场法律的玩笑,而且也制造了一起官场丑闻。

  其实,像梁伟强这样把当官与发财划等号的官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站在他们背后,为他撑腰助阵的那个人或那一群人。梁伟强在被判缓刑后为什么还能回到原单位上班,还掌握着同样的政府权力?这显然不是他自己能做到的,而是有人在支持他,在为他扫清障碍,而这个人或这些人才是缓刑官员再次犯罪丑闻的真正制造者。如果不严惩这些人,而只是把梁伟强推上被告人席,那么这个事件不但是丑闻,更是一个烂尾的丑闻。

  我们从相关报道中看出,检方指控梁伟强贪污征地款4300多万元,还向鳌头镇镇长、副镇长行贿现金及股权共计100多万元。梁伟强贪污了征地款却没有独吞,而是利益均沾,相关人员都得了点好处,这大概就是梁伟强犯了那么大的事还屹立不倒的原因。由此可见,这是一个窝案,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需要做的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谁都不能放过。

  缓刑官员在位一年多而没被发现、没被纠正,当地政府部门、纪检部门是有责任的,上一级政府部门、纪检部门没有发现,也是失察。如果党纪是严肃的,那这些人就必须受到党纪和政纪的处罚。

  在反腐的风暴中,总有一些看不见的黑暗角落。像梁伟强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十八大以后,影响尤其恶劣。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不能有死角。缓刑期依然在职的官员丑闻不能只追究梁伟强的法律责任,其背后的问题也应该拿出来晒一晒。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别让缓刑官员再“烂尾” 2016-07-18 2 2016年07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