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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世相

鳞片泡酒肉红烧 “偏方”害死穿山甲

想尽孝心结果获刑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盛风

  本报讯 在动画片《葫芦娃》中,善良的穿山甲为了掩护葫芦娃的爷爷逃跑,最后惨死在蝎子精手里。可悲的是,在现实中这群国家保护动物的命运有时更加不堪。尽管现代科学无任何证据证明“浸了穿山甲鳞片的药酒能治风湿”,但还是有不少人听信这一民间偏方收购并食用穿山甲,殊不知这种行为违法。近日,嵊州人宓某就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宓某今年50岁,家里经济条件还不错,因母亲患有风湿病,多年来就医均无明显效果,宓某一直为此事犯愁。一次偶然的机会,宓某听说穿山甲鳞片泡酒可以治疗风湿病,于是找到了俞某。

  俞某是宓某的朋友,平时做野生动物的买卖。2015年7月,深信偏方的宓某给俞某打了电话,当听说能以1200元一斤的价格买到野生穿山甲时,宓某激动地表示:“能买到就好。”

  没过几天,俞某果然给宓某送来了2只穿山甲。宓某一看,2只穿山甲被装在网格袋里,正在胡乱挣扎。宓某很满意,称斤后支付给俞某21000余元。

  宓某立马兴高采烈地拎着穿山甲回家,把穿山甲压进了放满水的水槽里,没一会,穿山甲就没了声息。随后,宓某剖开穿山甲,取下鳞片,泡进酒里,拿给了母亲,而穿山甲肉则被他红烧着吃了。

  “其实我知道买卖野生穿山甲是违法的,当时也是病急乱投医,现在真的是后悔了。”在好友俞某被抓获后,宓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坦白了自己违法收购穿山甲的行为。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宓某处查获的穿山甲鳞片为穿山甲属动物的甲片。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如未经许可,擅自买卖、运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不论数量多寡、不论是否源于人工驯养繁殖,根据有关规定,均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浙江法制报 世相 00003 鳞片泡酒肉红烧 “偏方”害死穿山甲 2016-07-19 2 2016年07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