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建议加强生态维护 水利部门:回填洼地修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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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王晓红 陈玉玲
本报讯 这两天,丽水景宁畲乡绿道中段景均廊桥下河道中央,一台巨型挖掘机正实施挖掘作业,一旁景宁水利局和景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不时讨论着。原来,挖掘机里坐着的人,正是此前未按疏浚合同采砂的作业者,他们正在对被采洼地进行回填修复作业。
据悉,畲乡绿道全长约13公里,起于景宁鹤溪溪口,止于大均畲乡之窗4A景区,依托千峡湖库尾河道的山水人文资源,集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健身为一体。今年以来,景宁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办案中发现,承担该县千峡湖库区河道疏浚及防洪泄洪保障功能的工程承包方毛岳荣等人,在畲乡绿道即千峡湖水库库头区域竟然超期限开采砂石料,开采堆积的砂石料严重减弱了河道泄洪能力,对河道生态的日常维护亦造成了困难。同时,开采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对夏日里前来戏水的游客造成巨大威胁。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规则和《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6月25日,景宁检察院向景宁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令其加强县域内的河道生态维护及治理。水利局收到建议当日即责令毛岳荣等承包人停止违法行为,予以罚款。之后,水利局还会同景宁检察院针对违法行为做出“共同监督违法者对乱开采形成的坑洼进行洼地回填的生态修复作业”的决定。
经过回填,河床逐渐恢复平整,岸旁堆放的砂石料也起到了构筑提防的作用,往日“似在画中游“的畲乡绿道美丽景象重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