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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法查验登记住客信息,还不落实整改

上虞三旅馆各收到30万元“反恐罚单”

  通讯员 阮剑锋

  入住旅馆需按个人身份信息登记,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而且旅馆也得依照反恐法等法律规定,做好住宿人员身份信息验证登记工作,否则就会受到处罚。7月20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开出全省最“贵”的旅馆行业“反恐罚单”——上虞曹娥街道一旅馆未按规定对旅客进行身份信息查验登记,被处罚款30万元,该旅馆老板高某被处罚款1万元,与高某同样被处30万元罚单的还有两家旅馆。

  今年以来,上虞区分局结合社会治安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内治安难点、热点的检查力度,一些潜藏的治安隐患被陆续发现。

  责令三天内整改竟拖了两个月

  5月29日,该局曹娥派出所在治安检查中发现,辖区一旅馆存在未落实住宿人员身份查验登记的情况,警方立即对该旅馆业主高某进行了告诫,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三天内整改落实。

  7月20日凌晨,曹娥派出所再度对该旅馆进行检查,在抽检了十多间客房后,警方竟然又发现了同样的问题——民警在对一名住宿旅客颜某进行查验时,发现其未在旅馆内进行身份信息登记。

  距离第一次发现问题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这家旅馆仍未达到整改要求,这是很大的漏洞与隐患。警方表示,旅馆住宿登记要求入住查验登记,要求一人一证对应,这是法律规定的硬杠杠!入住者“未作登记”(未经查验身份信息入住)、“过期入住”(身份证过期却给予办理入住)、“人证不符”(登记人与入住人身份不统一)以及“一证多人”(多人入住却只登记其中一人)的情况,都是常见的违法行为,也是旅馆经营者失职的地方。

  已有三家旅馆被处30万元重罚

  7月20日,上虞区分局曹娥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曹娥街道该违法旅馆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对旅馆老板高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市民在住宿时,应带好有效身份证件,配合旅馆、酒店做好身份查验登记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单位进行处罚。如确实发生未携带身份证件须办理入住的情况,可以到所在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旅馆、酒店。

  今年截至目前,上虞区分局已对多家屡不整改不按规定登记住客信息的宾馆、酒店开出了巨额罚单,其中三家被处30万元罚款,全区共停业整顿旅馆8家、取缔3家、吊销旅馆许可证件4家,拘留旅馆从业人员5人;7月20日,该局根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对未经许可备案运输易制毒化学物品的一家物流有限公司处罚款30万元,并责令停运整顿,严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同时,该局对全区所有敏感物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签订告知书、承诺书,明确告知经营者敏感物资要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才能经营,违规经营的一律重罚,目前,已有多家单位被处罚及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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