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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流动人口没登记 用工单位被罚款

  通讯员 朱建峰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近日,因工地上90余名流动人员未落实登记工作,杭州富阳区公安分局三山派出所对用工单位处罚9800元,这是《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富阳区公安分局对用工单位不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开出的首张大额罚单。

  当日,三山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依江路沿线工地进行例行流动人口检查时,发现工地内尚未出售的商铺里入住了大量流动人员,经身份核查发现,这些流动人员系工地工人,然而用工单位对这些人员均未落实身份登记且未向公安机关进行报送登记。

  民警对工地管理人员进行了教育,并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对用工单位处以9800元罚款。这次处罚在在建工地的管理方中产生了很大影响,多名建设方负责人主动联系民警,询问相关事宜,以确保工地管理规范有序。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流动人口没登记 用工单位被罚款 2016-07-22 2 2016年07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