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7月25日
(2015)杭淳民初字第863号
童裳胜:本院受理原告千岛湖龙庭大酒店(杭州)有限公司诉被告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淳民初字第8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811号
浙江龙韬工贸有限公司、浙江一帆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杨利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被告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东商初字第3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02296号
彭成均、徐芬芬: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郎素娣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高虹、姚亚琴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9:20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02547号
崔志成、孔莉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郎素娣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红彪、潘秀梅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14:20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02550号
王杰、杨晓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郎素娣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红彪、潘秀梅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14:40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02768号
陈国彪、祝雪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郎素娣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红彪、潘秀梅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15:20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3852号
无锡鑫飞翔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无锡林华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秉承进出口有限公司、第三人无锡鑫飞翔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甬东商初字第3852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03336号
陶雪飞、江维标:本院受理原告胡佩芬与被告陶雪飞、江维标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赖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胡根世、张新春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10月17日9时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03591号
宁波荣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风雷: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现代门窗市场鸿运玻璃商行与被告宁波荣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风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赖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新春、胡根世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10月17日9:45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01270号
上海宝利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天物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韩和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宝利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本院审判员赖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志君、郭文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定于2016年10月14日13:45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3242号
韦中华:本院受理韦子达诉你方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04民初2091号
胡新华:本院受理宁波广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甬东商初字第2546号
宁波迈升电子有限公司、吴桂芬、杨杰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宁支行与被告你们及周法世、吴桂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甬东商初字第2546号民事上诉状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及证据。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808号
胡吉辉、张喜娟:本院受理原告刘芹丽与被告胡吉辉、张喜娟、施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12民初180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6349号
沙平安:本院受理原告赖爱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举证事项。原告请求离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关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722号
吴松鹤、宁波富淞机械有限公司、梅福久:本院已受理原告王正芬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401号
孔路路:本院已受理原告崔秀凤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726号
胡成平、宁波市北仑区大矸宏成塑模厂、金碧红:本院已受理原告王正芬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1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4552号
陈婷婷、王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与被告陈婷婷、王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2038号
浙江三农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弥纶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向东、杜海燕、杭州秀山美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裁判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203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弥纶投资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浙江三农担保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05357号
王启峰:本院受理原告邓少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转程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3日上午8:4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122号
邬燕、李佳、宁波市鄞州通途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杨猛与被告邬燕、李佳、宁波市鄞州弘顺制衣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通途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案被告宁波市鄞州弘顺制衣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12民初122号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告知你们可以向本院提交上诉答辩状,答辩期限为15天。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3093号
蔡超旺、包运宵、吴春妹:本院受理的[(2016)浙0212民初3093号] 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蔡超旺、包运宵、吴春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2475号
宁波市鄞州茂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市鄞州永润机械配件厂、宁波鑫泰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天裕电器有限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神达电器厂、杨志康、汪斌彪、汪文宝、胡素娟: 本院受理的[(2016)浙0212民初2475号] 原告宁波市鄞州茂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市鄞州永润机械配件厂、宁波鑫泰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天裕电器有限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神达电器厂、杨志康、汪斌彪、汪文宝、胡素娟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3898号
陈达林、邵迎燕、宁波市海曙银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浙0212民初3898号]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公司与被告陈达林、邵迎燕、宁波市海曙银翔担保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5)甬鄞商初字第2275号
陈世军、张琴、陈云富: 本院受理的[(2015)甬鄞商初字第2275号] 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世军、张琴、陈云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鄞商初字第2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亦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判决将依法发生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12民初3215号
李燕飞、周碧文:本院受理的[(2016)浙0212民初3215号] 原告宁波市鄞州茂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燕飞、周碧文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5)甬鄞商初字第2272号
邱杏英:本院受理的[(2015)甬鄞商初字第2272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为与被告邱杏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甬鄞商初字第2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亦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判决将依法发生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5)甬镇商初字第1871号
宁波鑫淼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阳明山庄物资发展有限公司、梁小华、史纪剑、史久岳:本院审理的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被告宁波鑫淼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阳明山庄物资发展有限公司、梁小华、史纪剑、史久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甬镇商初字第1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16)浙0282民初4287号
邹云、马文迪: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机关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2586号之一
郭庆丰:本院对沈宝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2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1民初1346号
胡利群、陈建军、慈溪华泰化纤有限公司、龚建萍:本院受理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泗门支行诉你们及王自力、宁波蜜雪儿蜂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281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83民初3112号
邢善义、张亚娣:原告吴维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6)浙0226民初2051号
台州市黄岩榜泰染色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需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浙0226民初205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决:被告台州市黄岩榜泰染色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01 200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以101 2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本案受理费2 324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台州市黄岩榜泰染色有限公司负担。(其中公告费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执行中直接支付给原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海县人民法院
(2016)浙0226民初2055号
诸暨市森浩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需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浙0226民初205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依法判决:被告诸暨市森浩工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1 200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从2015年8月1日开始,以41 2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本案受理费83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诸暨市森浩工贸有限公司负担。(其中公告费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执行中直接支付给原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海县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295号
姚炳:本院受理原告洪利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7日14:4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923号
王俊林: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0日14:2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924号
赵秀梅: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0日14:3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925号
应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0日14:4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926号
杨建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0日14:5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927号
陈建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0日15:0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995号
绍兴市越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兴全、金仙花、金志根、潘国琴: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7日15:4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994号
喜临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兴全、金仙花、金志根、潘国琴: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7日16:0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602民初5485号
陈永海、陈国萍:本院受理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7日16:00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