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快速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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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现场 |
公式 通讯员 苍轩
本报讯 “你们认真看下调解协议,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在上面签个字。”调解员陈绍英对双方当事人说道。随着沙沙的签名声响毕,近日,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总算成功调解了,原告兰某获得赔偿30余万元。
兰某一手拿着这份才刚签完字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一手紧紧地握着陈绍英的手,激动地不停道谢。
兰某老家在福建省福鼎市的一个小山村,近年来常随同村村民来苍南打零工。去年4月19日,兰某在苍南一处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致使头部受伤,经治疗后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2016年5月,在与工地有关各方就责任分摊、赔偿项目及金额等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兰某一纸诉状将相关人员告上法院。
苍南法院受理后,发现原告兰某并未与他人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工程项目筹建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等情况,使得此案存在法律关系较复杂、诉讼主体不明确等问题,而且,根据初步证据还要追加遗漏的当事人……
在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人发现本案案情虽然复杂,但各方也不是非要对簿公堂不可,还存在一定的调解空间。想到距离开庭审理还有一段时间,如果能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更能及时维护受害者的权益,于是承办人将此案委托给该院资深调解员陈绍英调解。
陈绍英认真看完案件材料后说:“这个事情拖不得,必须尽快让兰某拿到赔偿,不然一个家庭都得搭上。”花了一个多星期时间,陈绍英说服了所有当事人,将他们一同约到了法院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然后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这是苍南法院今年通过诉调对接体系调结的第465起案件。苍南法院从2009年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探索与实践,邀请人民调解进驻法院及各人民法庭,建立了涉及诉讼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开展案件诉前、诉中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民间智慧,取得了积极成效。7年多来,全院4个人民调解室成功调处各类纠纷4000余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