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刚:
根据陈云其与何艳群于2016年6月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你尚欠何艳群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3万元及其相应利息等相关权利已转让给陈云其享有,请你速向陈云其偿付(联系电话:13867912772)。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陈云其 何艳群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