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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书

  王志刚:

  根据陈云其与何艳群于2016年6月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你尚欠何艳群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3万元及其相应利息等相关权利已转让给陈云其享有,请你速向陈云其偿付(联系电话:13867912772)。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陈云其 何艳群

  2016年7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债权转让通知书 2016-07-26 2 2016年07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