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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酒店让身份不明旅客入住被罚1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前,警方开了个听证会

  通讯员 胡斌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杭州一酒店不落实住宿登记制度,且屡教不改,在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酒店方要求举行听证会。随后,警方按照程序举行听证会,通过陈述、申辩和质证等环节,依法作出对酒店罚款15万元以及对酒店1名主管人员和1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昨天,杭州西湖警方通报这起案子。

  杭州阳明谷大酒店是一家位于之江旅游度假区的酒店,虽然开业时间不长而且没有评星,但在业内有一定的口碑。不过,早在今年2月21日、6月23日,这家酒店就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先后2次被转塘派出所查获。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处罚,第一次,前台工作人员被处以罚款200元,酒店也被要求落实整改;第二次,直接责任人和酒店分别被处以罚款500元和1000元,并在辖区住宿服务行业内被通报。

  然而,2次处罚仍未引起酒店管理方的足够重视。今年7月2日,转塘派出所民警在夏季治安集中整治行动中,对阳明谷大酒店再次复查时发现,酒店依然出现了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核实的情况,为1名没有有效身份信息、身份不明的旅客提供了住宿服务。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酒店方申请,7月23日,杭州西湖公安分局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就该酒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接受处罚一事进行听证。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会上,办案单位转塘派出所和听证申请人杭州阳明谷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围绕“一事不再罚”“适用法律是否量罚相当”等问题展开了陈述、申辩和质证。

  7月24日上午,西湖公安分局经审议听证报告后,依法作出了相关处罚决定。

  警方重申:对于落实住宿登记制,旅馆切勿马虎应付,造成安全隐患。旅客如果入住旅馆时忘记携带身份证件,可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登记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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