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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 闻

我省拟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动用物业专项维修金修电梯将更方便

  本报记者 许梅

  本报讯 年久失修、屡屡困人,大量的电梯安全事故,都与日常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有关。对这些电梯安全“老大难”问题,浙江要“动刀”了。正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再次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说明。记者从中了解到,针对涉及千家万户的电梯安全问题,《条例》拟进行多项补充和修改,以提高我省电梯使用安全度。

  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作有规定。比如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相关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结合上位法相关规定,以及我省电梯使用和管理实际,此次我省在对《条例》修改中拟作增加规定,明确电梯管理责任人,夯实电梯维护保养责任。比如,相关拟修改条款规定,业主共有的电梯,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为管理责任人;业主未委托的,由全体业主协商确定管理责任人;协商不成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机构)应当指导、协调业主确定管理责任人。

  同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活动,要进行监督检察,其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布。

  维修老旧电梯,很多小区居民都想到过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但实际操作中却常常“碰钉子”,因为要申请并使用这笔资金,需要先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这关。否则,不管电梯安全隐患有多大,这笔钱都不能用。

  对此,我省拟通过这次修改《条例》,为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设立“绿色通道”,规定电梯主要部件严重损坏,危及公共安全的,可以按照设区的市规定的简易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方案。

  虽然是应急状态下走了简易程序,但这样的使用也要公开透明。因此,《条例》拟同时增加规定:按照简易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将维修内容、维修预算、维修单位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并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拨付使用完毕后一个月内将维修资金使用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向全体业主报告。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3 动用物业专项维修金修电梯将更方便 2016-07-27 2 2016年07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