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护栏开便道 饭店老板受处罚
通讯员 盛静 王帅婷
本报讯 近日,有群众报警称,临安市万马路与景杉路路口附近的隔离护栏被人擅自拆毁,一些骑电动车的市民图方便,从缺口处穿行,甚至还有行人从缺口处横穿马路,十分危险。接到报警后,锦城派出所、交警锦城中队执勤人员赶往现场开展调查。
经查,擅自拆除隔离护栏的正是路边某商户老板陈某。路边的视频监控一五一十地记录了陈某的违法行为:上午9点20分左右,陈某在事发地附近徘徊,并与一旁的男子对着路边的隔离护栏比划着。几分钟后,陈某拿着老虎钳蹲在地上拧起护栏底座的螺丝,在身旁男子的帮助下,一边拧一边猛力摇晃护栏。大约十几分钟后,护栏被拉开了一个大口子。
民警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将陈某等人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询问。在事实面前,陈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他交代,自己在万马路上开了一家快餐店,隔离护栏装好后,他的生意受到一定影响,于是他就打起了拆除隔离护栏的主意。他觉得,隔离护栏拆除后,就如同饭店门口开了一条便道,客人就能直接从缺口过马路来店里吃饭了。尽管知道这样做非常危险,但为了自己的生意他也顾不上许多了。最后,临安警方对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交通护栏属于公共交通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牌、交通标线、交通监控设施、交通护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