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金华市诺德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金华市诺德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金华市诺德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金华市诺德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保证人及抵押物对应的抵押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金华市诺德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金华市诺德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权资产借款合同未偿本金未偿利息本息合计担保合同担保情况1金华易高丽工艺品有限公司2013年金中字1448、1411、1447、1200号24999985.88 5328700.80 30328686.68 20131200A;20131200B、20131200C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街139号的厂房抵押;浙江佰奥工贸有限公司、吕高清、洪丽香保证2金华市优匠工具有限公司2013年婺字406号、2014年婺字027、048号4468277.64 811869.91 5280147.55 2013年婺字371A号;2013年婺字406A、371B、371C号金华市婺城区胜利南街33号地块A座1-702室住宅抵押;浙江保鑫玩具有限公司、张晨、汪慧红、张洪林、陈安娜保证3金华市龙兴工艺品有限公司2014年婺字392、340号6950000.00 1188939.11 8138939.11 2013年婺字332A号;2014年婺字340B、340A、340C、392A号金华市婺城区回溪街516号优诗美地A座1幢1-2602室住宅抵押;浙江保鑫玩具有限公司、马文燕、钱南花、刘绍东、范爱英、范石坤保证合计36418263.52 7329509.82 437477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