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违规撞死人 叉车司机被判刑
通讯员 单超 邓俊
本报讯 叉车司机在作业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小心将货车司机碾压致死。近日,东阳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叉车司机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
回忆起4月3日上午看到的那一幕,目击者翁某至今仍心有余悸:“我看到叉车司机潘某站在叉车旁边一动不动,好像很害怕的样子。我就走过去看发生了什么事,一看,叉车的后面躺着一个人,身上有血……”翁某见状赶忙拨打急救、报警电话。
当天早上8点多,潘某开着叉车装载着一些货物准备从厂里的仓库送到车间。而货车司机侯某正在车尾整理篷布。潘某开着叉车经过货车旁边时,侯某恰巧整理好篷布从车尾走出,由于叉车上装载的货物堆得过高,遮住了前方视线,潘某没看到侯某,在行驶过程中将侯某撞倒在地,后碾压过侯某身体,致侯某当场死亡。《叉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肇事后,潘某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潘某所在的公司与被害人侯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潘某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考虑到这些从轻、减轻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