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6年8月3日
(2016)浙0104民初4143号
邬文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稻普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邬文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141号
胡玲美、胡纯荣: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稻普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胡玲美、胡纯荣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1742号
赖立新、李阿夏、胡晓琴、董直南、陈碧贞: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涌金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江商初字第1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1743号
董直南、胡晓琴、赖立新、李阿夏、陈碧贞: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涌金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江商初字第1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1744号
陈碧贞、董直南、胡晓琴、赖立新、李阿夏: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涌金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江商初字第1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1793号
浙江华纳纸业有限公司、浙江金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游云丰纸业有限公司、吴有云、胡月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江商初字第1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商初字第3067号
叶珊珊、陈晓波: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撤回对你们的起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江商初字第306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5)杭江民初字第1285号
刘剑:本院受理原告李伟诉被告杭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刘剑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鉴定意见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2:15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912号
李海彬:本院受理原告陈朝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926号
陈维叶、毛一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望成服饰辅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4民初9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1490号
蔡润红、赵声浩、建德市东浩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威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4民初14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683号
王天明、吴华芳: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提交证据材料的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初4933号
张益波、毛桂枝、毛春枝: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提交证据材料的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4民催14号
申请人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该票据记载:票号3080005396288585,票面金额100000元、出票人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杭州齐发广告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6月7日、出票行招商银行杭州九堡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917号
龙凤:本院对原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384号
朱君梅:本院对原告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387号
李燕芳:本院对原告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1346号
罗士平、周小芳:本院受理原告赖圣优、温雪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288号
杭州萧山全金釜韩式烧烤店: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91民初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扩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340号
杭州华宇商城缪忠伦建材商行、浙江亿丰家居建材城巧雪建材商行、杭州亿丰家居时代广场强冠建材商行、杭州余杭区良渚赛奥陶瓷商行、董子月: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余杭区钱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7984号
蒋碧军、顾燕儿: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7日1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1492号
苏为想、苏春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0民初14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8935号
章建曼: 本院受理原告吴火山诉被告章建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1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5008号
张利法:本院受理原告金驹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公告同时向你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16年11月24日9时45分在杭州市富阳区法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3754号
华翔宇、沈淑姣、李阳:本院受理原告余银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公告同时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16年11月24日9时在杭州市富阳区法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141号
王毅红、富阳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爱平、胡玉根:本院受理原告金来荣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清单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公告同时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16年11月24日9时15分在本杭州市富阳区法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142号
胡玉根、富阳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爱平、胡满梅:本院受理原告金来荣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清单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公告同时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16年11月24日9时30分在本杭州市富阳区法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5145号
孙敏英、杭州匡博服饰有限公司、孙军燕:本院受理原告李芝云与被告孙敏英、杭州匡博服饰有限公司、孙军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二十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422号
杭州有家有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瑞隆五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5556号
冯千叶、叶子嘉:本院受理原告周小宁诉被告冯千叶、叶子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公民代理须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21482元、并支付从2016年3月11日起至借款归还之日止按约定的每月400元计算的逾期利息(暂算至2016年7月11日为1600元);2、两被告承担代理费15000元;3、两被告支付公告费6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1月1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期顺延)在本院新登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4)杭富商初字第1650号
杭州和园风景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富阳市兆吉宣纸厂、杭州星期九生态农庄有限公司、汪玉麒、丁利红、彭则女:本院受理原告朱水珍诉被告杭州和石园风景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富阳市兆吉宣纸厂、杭州星期九生态农庄有限公司、汪玉麒、丁利红、彭则女及杭州富阳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追加当事人通知书、变更诉请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6年10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1民初4518号
徐微:本院受理原告骆红兵诉被告陆晓波、徐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原告诉请法院要求:1、判令被告陆晓波归还借款90000元;2、判令被告陆晓波支付利息23400元,并按月利率20‰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支付代理费4500元;3、判令被告徐微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定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9:15(遇法定假期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1433号
徐加松、富阳市明峰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正荣与被告徐加松、富阳市明峰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1民初14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徐加松、富阳市明峰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周正荣借款本金1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徐加松、富阳市明峰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周正荣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5年2月20日起至付清日止的逾期利息(暂算至2016年3月15日为638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周正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507号
杭州富阳利达彩印包装厂、何益杭、何志强: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农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杭州富阳利达彩印包装厂、杭州启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何益杭、何志强、何仁华、何益杭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杭州富阳农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请:1、被告杭州富阳利达彩印包装厂归还原告代偿款本息1022202.60元,及自2016年5月27日至还清日的违约金(按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2、被告杭州富阳利达彩印包装厂拥有的机器设备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杭州启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何志强、何仁华、何益杭对抵押物优先受偿价款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818号
俞铭:本院受理原告缪显风诉被告俞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清单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二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场商初字第860号
杭州萧山协昌包装厂、洪斌:本院受理原告富阳官地纸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萧山协昌包装厂、洪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经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富场商初字第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杭州萧山协昌包装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富阳官地纸制品有限公司货款79784.48元;二被告杭州萧山协昌包装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富阳官地纸制品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000元;三、被告洪斌在被告杭州萧山协昌包装厂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一、二项款项时承担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富阳官地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0元,保全费818元,共计2688元,由被告杭州萧山协昌包装厂、洪斌共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581号
浙江奔逸阀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易世达实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5197号
叶忠孝、陈大芳、赵炎松:本院受理原告现代电梯(杭州)有限公司诉被告叶忠孝、陈大芳、赵炎松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保全裁定、保全清单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6年11月15日9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5780号
何军、赵叠儿、赵挺: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军、赵叠儿、赵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原告诉请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何军归还借款800000元并按月利率9.75‰支付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暂算至2016年7月11日为15860元;2、判令被告何军支付以8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5.99‰的费率支付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的服务费,暂算至2016年7月11日为9743.73元;3、判令被告何军支付律师代理费8000元;4、判令原告对被告何军、赵叠儿所有的富阳区富春街道花坞路3号401室房屋、被告赵挺所有的富阳区富春街道南园路5号102室房屋的折价、拍卖、变更后所得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被告赵叠儿、赵挺对上述1-3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9:00(遇法定假期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1988号
许飞、蒋琳:本院受理原告赵书华诉被告许飞、蒋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1民初19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许飞归还原告赵书华借款4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蒋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1842号
王文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九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文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11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王文新归还原告杭州富阳九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借款80000元;二、被告王文新支付原告杭州富阳九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自2014年3月28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暂算至2016年3月8日为9350.14元);上列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5996号
叶晓钧:本院受理原告葛焕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1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2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2296号
周小清:原告余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淳安县人民法院汾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2295号
周小清:原告余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淳安县人民法院汾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1000号
汪忠道、杨丽丽:原告姜红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27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第20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汪忠道、杨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姜红连借款5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暂算至2016年3月9日为120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730元,由被告汪忠道、杨丽丽负担。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汾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6)浙0127民初1788号
章闽:本院受理原告徐嫩常诉你及周筱斌、胡文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8日14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